贺胜麻溜地挂了电话,不打扰他练字,难得随哥迷途知返,热爱学习,他就不一样了,即便他妈站在身边看着他,那也是身在朝野,心在汉,自知之明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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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那天把字帖交给江随,林妤每晚都能收到他发来的照片,她只是让他有空的时候练一练,没想到他会每天这么准时。
时间转眼来到十一月份,天气越来越冷,林妤作为南方姑娘,自然没有温洁几个室友受冻,手脚都生了冻疮。
去医务室买了药膏擦,又油又亮,被几个室友嘲笑是胡萝卜。
林妤很是无奈,擦了几款药膏都不见好,尤其到了晚上,更是痒得受不了,写字握笔都觉得困难。
用手去抓,只会越来越痒,大冬天的,直接把手浸在冷水里,才感觉舒服点。
“妤妤,你不冷吗,这水才有几度?”
她们都是抱着热水袋,她倒好,直接伸进冰水里。
温洁就住在靠近阳台边上的床,此刻正一边追剧,旁边摆着高等数学,想以此提醒自己学习,可一早上过去,还是那页。
天气太冷,她们都不想出去,宿舍里有空调,这样的天气,不要说去图书馆,她们床都爬不起来。
林妤摇头,手已经被冻得通红,但刺骨的冰凉可以缓解那种又热又痒的不适,反而很舒服。
“哎,还好不我会生冻疮,妤妤可能是南方人,对北方的天气还不习惯。”
“现在天气只会越来越冷,我们几个都是从小生长在北方的,妤妤可能还要适应很长一段时间。”
就好比南方人要适应北方的冷,北方人要适应南方人的热。
沈清霜也扭过头来看她,嘴里吃着零食,看着她已经肿成萝卜的手指头,很是同情,妤妤皮肤很白,让人羡慕,就是一被风吹到,就容易泛红,现在才十一月份,天气还不是最冷的时候。
前段时间军训大半个月,什么防晒霜,隔离霜涂了大半,可三人还是晒黑了几度,唯有妤妤,一点变化都没有,舒然每次出去见她男朋友,都要涂上厚厚的粉底,直到后面才慢慢白回去。
林妤把手放在水里好一会儿,舒服了,才拿出来,即便知道药膏不管用,还是象征性地抹上,冰冰凉凉,又变成了胡萝卜的样子。
三人都有些忍俊不禁,即便同情,可每看到一次,还是忍不住想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