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敌说:“嗯,我前些天,刚刚起诉了江城市丰满区城友饭庄。很可能是江城市大坝区人民法院,寄来的一份开庭传票吧?”
李红说了句:“哦,我还以为你又犯啥事了呢?”
武敌说了句:“我能惹啥事啊?”
李红说:“那谁能知道啊,你整天打打杀杀的?”
武敌说:“哦,老婆,你说的也是。”说完就挂了电话。
傍晚时,武敌回到家,然后拿起快递,打开一看,正是江城市大坝区人民法院,寄来的开庭传票。只见上面写着:江城市大坝区人民法院开庭传票,案号:(2018)江0221民初3996号。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被传唤人:武敌。
具体住址:江城市站前区XX小区XX号楼2—1—333门。
应到时间:2018年9月7日9时。
应到处所:江城市大坝区人民法院301民事审判法庭。
注意事项:
1:被传唤人必须准时到达被传唤地点。
2:本传票由本传唤人亲自携带本院报道。
3:被传唤人在收到本传票后,应在回执上亲自签字。
本联送达被传唤的当事人。
还有一张是:
江城市市大坝区人民法院,举证通知书
(2018)江0221民初39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