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状,叶槐拿出手机,给他卡里转账,那头沈遇安收到短信,打开一看。
一长串的数字,数了好几遍,数完后,自己结结巴巴道:“这,这,这么多?八,八千万?!”
“是啊,你名下还有房产,珠宝,商铺,还有一些股票,零零碎碎加起来,也是不小的数字。”
就这些,还是天元拿走大半片酬剩下来的。
刚开始沈遇安作为新人进公司,签的还是一九分成的合同,后来有了些名气,才改成了三七分成,沈遇安一直想要五五分成,但是天元那边一直不同意,这也是造成沈遇安想要离开天元的其中一个原因。
作为影帝,都拿不到五五分成,娱乐公司是个多压榨员工的地方。
他这么能挣钱,可想而知,天元是多不想沈遇安离开。
以前的沈遇安除了拍戏就是搞各种投资,为人节省,大概是因为当初沈母去世没钱,给他留下了阴影,他还给自己买了高额保险。
总感觉钱不够,万一出事,钱是真的能够救命。
知道自己有这么多钱,沈遇安还没有反应过来。
没多久前,他还是个住地下室,吃着廉价外卖,风里来雨里去,一个月只有几千块钱的打工人。
现在突然就实现财务自由了,这让他怀疑自己是不是穷疯了,才会做这么离谱的梦。
这不是小说里才会发生的场景吗?
一觉醒来,去到五年后,自己成了拥有上亿身家的富豪。
“我这么有钱,完全可以自己付违约金离开天元,不用被他们威胁。”沈遇安天真的问。
还真是刚出保护伞的大学生,叶槐给他解释原因。
“你以为天元是想要你的违约金?当初你们签的合同不少条款很不公平,对普通演员来说,违约就会一辈子都还不上钱,但是对你来说也只是伤筋动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