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叔叔在山上养鸡、养鸭,还喂了几头猪。
虽然这样发不了大财,可也饿不死。
这要比许多生活在大城市,每月被房贷、车贷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人要幸福得多。
劈柴、种菜、放牛……
每天过着‘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日子。
就是缺少一个陪伴一生的知心爱人。
还有……就是陈元做菜好吃呀。
好不容易有这样的机会,总能错过让陈元下厨呢。
“哎呀,陈元你好不容易上山一趟,叔怎么可能让你饿着肚子回去!”
碰巧,这会老漠叔也回来了。
他在外面放牛呢,现在刚好回来。
正好看到陈元他们要走,说什么都不肯了。
老漠叔把牛关进牛栏里,拦住陈元他们,说什么也要将他们留下来吃饭。
陈元他们也是没有办法,只能留下来吃饭。
“叔,刚才我见你往厨房里提进去个什么东西?”
“哦,是只野兔子。”
老漠叔得意一笑。
别看他皮肤黝黑,个子矮矮的,可是整个人看上去十分的憨厚。
这个长年生活在大山里的农家汉子,有着非比寻常的过人之处。
狩猎可是他的拿手绝活。
以前,但凡只要他进山,都不会空手而收。
各种各样的野味都能弄到。
不过,现在时代变了,好多的野味都成了保护动物,根本地法进行捕杀。
今天,老漠叔进山放牛的时候,捕获到了一只野兔。
“野兔,那很不错呀,我去弄干净了,让陈元烧了吃。”
“可以,好久都没有吃到陈元做的菜了。”
听说侄子要让陈元来弄菜,老莫叔也是一脸的开心。
一想到陈元之前做的菜,他就有点流口水。
之前,侄子莫杀牛跟着陈元到外面去烧大席,回来的时候都会带酒席菜回来。
老莫叔还很清楚的记得第一次吃到陈元做的菜的情景,那真是满心欢喜,他当时差点把自己的舌头都给吞下去。
老莫叔活了大半辈子,还是首次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
今天也是好巧,打到一只野兔就碰到陈元上山了。
这么好的机会,那可真难得,肯定要让陈元帮忙把那只野兔做成菜。
莫杀牛兴奋的从厨房里提出一只灰毛兔子。
还别说,这野兔还挺肥的。
这年头,这山上的野兔是越来越少了,逮到一只也很不容易。
趁着这次机会,肯定是要让陈元做一顿好吃的。
老莫叔也是真心喜欢陈元做的菜,见侄子把那只兔子拿了出来,他也过去帮忙。
“陈元,那真的是兔子?”
“对,好像是野兔吧,老莫叔亲自在山上捕到的,现在弄来吃。”
这是顾红提人生当中第一次见到兔子,没想到会是在这种情况下见到,她整张脸都不好了。
老莫叔他们在给兔子洗澡脱衣服呢。
可顾红提看到这种情景,甚至有点不敢相信。
“陈元,兔兔这么可爱,为什么要吃兔兔!”
“……”陈元。
看着顾红提脸色的变化,陈元都不知道怎么安慰了。
平时,顾红提最喜欢吃鸡翅,怎么没有觉得鸡鸡也可爱呢?
陈元也过去帮忙,老莫叔也是心好,听到顾红提说不吃兔子,就想着再宰一只鸭,让陈元做柠檬鸭吃。
不过陈元说鸭毛太难拔了,让他们不要太麻烦了,随便吃点什么就可以了。
可老莫叔这人太好了,既然鸭不好杀,那就宰一只鸡吧。
农村什么都没有,自己家里养的家禽却多得很。
他家养的鸡都是从很小的小鸡崽子养大的,从来都没有喂过饲料,不是剩饭就是包谷。那鸡肉吃到嘴里,感觉绝对外面买的饲料鸡好吃一万倍。
老莫叔去逮鸡去了,陈元跟莫杀牛在处理那只兔子。
别看那兔子那么大,把那张皮一剥,看着也没有多少肉。
今天陈元准备做个子姜鲜椒兔。
将兔子剥得精光,用刀将兔肉剁成小拇指大小的小肉丁,用冷水冲去血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