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朝垂眸:“不敢。”
“铃铛,你以为你是什么出身?东南亚下九流窑里的货色,若不是我得罪了人捞你,你早就死了,我对你这般好,你因为个海市来的主就想另攀高枝出卖我?”
孟虎快被气疯了,眸中狠意节节攀升,恨不得掐死眼前这个养了好几年的漂亮人。
这样的出身,他肯护着他,就算天大的恩情了!
“四爷的恩我记着,但四爷也要记着,早在之前我就被你抛弃了!”朝朝脸刷的白了,毫无血色,抬眸一字一句:“您把我送了人,那人玩腻了让我出去站,赚二百万,不知可还记得?”
“恩仇我不说,是因为到此为止。”
朝朝唇瓣干涸,眼白布满红血色,说出这番话像是用尽了力气。
之所以被送人后还回去,是因为他没有选择。
这副残破的身子,惹了仇家的外貌,他一个人活不下来。
“好啊。”孟虎气的喘粗气,气的想要一巴掌扇过去,余光却注意到拐角的身影,笑容恶劣看向青年。
“铃铛,你想跟女人?你觉得不吃药你现在行吗?当了那么多年的哥儿,你猜多长时间会被那位林小姐厌弃、抛弃?”
孟虎心中快意,不敢动林秀,他还拿不住一个贱人吗。
女人爱脸,但像林秀这种女人不会只爱脸。
对他们这种人来说,漂亮的、好看的,招招手便会有无数人扑来。
说话间,他眼神意有所指扫了扫某个地方。
朝朝呼吸一窒,消瘦的身子微微晃动一瞬,唇变得毫无血色,罕见的慌乱。
孟虎邪笑一声:“你没跟过女人,不知道,她们可不会选择你这样的男人,就算现在因为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