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知道盛家内部事宜的人,又怎么会好留呢。
但....这已经是她的男人!
况且,他会是个不错的帮手。
男人抬头,忍住想要破口而出的想,思索着该怎么回答。
林秀也不急,静静等着,直到一支烟了尽,肩膀上一沉,腰再次被紧紧搂住,滚烫的泪水灼烫了她的皮肤。
“想.....”
一个想字,蕴含万千思绪;也蕴含破土而出的决心。
他想叫朝朝,想留在这个看起来心软的女人身边,想要逃离之前的无边地狱。
纵使输了、纵使万劫不复,也甘愿了。
林秀眸中一颤,把烟扔进烟灰缸中,转过身看着鼻尖、眼尾大片红晕的男人,伸手擦干对方脸颊上的泪水。
“怎么这么爱哭呢!”她轻轻一叹:“你叫什么名字?”
她知道他不叫朝朝,初见那日他想和她说的是其他名字吧。
“我不叫铃铛,既跟着庄家、庄家给我起一个名字吧!”男人怔松望着面前的人儿。
林秀想到他的资料,了然轻声:“那便叫朝朝吧,取自《离骚》中朝发韧于苍悟兮,夕阳至于县圃、望你命有灾祸、意志也永不妥协。”
这也是她对他的安排。
这样的男人,该从黑暗中走出。
朝朝、朝朝。
男人眼神一亮,嘴里不断轻喃这两个字,片刻眼眶蓦地湿了:“好,叫朝朝。”
从今以后,他有名字了。
不叫什么铃铛、糟糕、贱货,是个很美好的名字。
【朝朝】
白皙的脸染上薄红,他露出一个巧笑,语调轻扬:“庄家,叫我一声可好。”
“朝朝。”
“庄家。”
“朝朝。”
林秀耐着性子,低头看着跪坐在床上揽着他的男人,手悬浮在上方,而后轻轻揉上白金色柔软的卷发。
半晌,她轻轻一叹:“身上的东西都卸了吧,我没有特殊的癖好。”
“好。”
快被泪水淹没了,林秀苦笑一声,等待怀中的人平复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