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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的时候,勤务兵回来复命,虽没找到挽月,但带回了她白日里穿在身上的礼服。
衣服保存的还算完好,只是沾了些泥土,不像是受了苦的样子。
贺宗明静静看了一阵儿,瞥了眼已经黑下来的天色,道:
“找人的告示撤了吧,就说太太已经安然无恙的回家了。”
小宋震惊地看着他:“司令,就不再找了吗?”
贺宗明摸着那件曾惊艳过他的衣服,眼中有淡淡的释然,和更加浓郁的苦涩。
“找还是要找的,但不能明着来,她现在是我太太,我们总得顾着她的名声。”
成了婚的女人,要是让所有人都知道她新婚当夜就无故失踪,夜不归宿。
无论挽月有没有出事,以后她这辈子,在太太堆里也别想再抬起头了。
贺宗明看着那件完好无损的衣服,心中对挽月的去向已经有了八分把握。
便也就不再需要大张旗鼓,叫来小宋道:
“你找几个脑子灵活的兄弟,把军装脱了,换上便衣,分别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走,往城外去打听,做的谨慎点,别让人知道她的身份……”
同一时间,挽月跟阿立赶了一天的路,她终于是走不动了。
又看到一排低矮的小农房后,挽月抱着阿立的胳膊不肯撒手。
“阿立,我脚疼。”
孔立顿了顿,让她坐在路口的石头上,把她的鞋子脱下来看了看。
一瞧,挽月脚心磨出两个大泡。
从出城开始,两人便脚下不停地走路,专挑那些车马不通的乡下小路走。
见着弯拐,越是崎岖越是要走。
一连走了好几个时辰。
对于挽月这种平日里活动量就局限在楼上楼下的人来说,实在是受了大罪了。
她能忍到现在才说,已经是十分不易。
孔立握着她的脚,也十分心疼:“怎么不早说。”
挽月悄悄看他一眼,小声道:“跟你在一处,疼也没那么疼了。”
孔立责怪地看她一眼:“胡说。”
又在她面前蹲下身:“上来,我背你。”
挽月乖乖地手臂缠上他脖子:“还要走多远啊?”
孔立感受着后背软绵绵的重量,嘴角往上勾了勾:
“不走了,我带你去找个地方,停下来歇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