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步了五六公里,才找到一位农夫带她回城,当时在旅馆发烧了三天,病得都没力气烧开水,便用水龙头里的水解渴。
可傅家人无人问津,甚至连傅韬都没有给她打过一个电话。
还是旅馆老板娘发现了她,悉心照料她几天。
所以,她对周景墨有种同类的惺惺相惜,以至于一双杏眸被那颗泪痣点缀的愈发温柔,悲悯。
她正要往回走,又被他拽住了手腕,她回头,心更软了,连带着声音都变得温柔,“我不走,不会放你一个人在这的。我去找条毛巾。”
不多时,她就回来了,找来温水和毛巾,先给他擦了擦脸,又替他掖好被子。
她撑着脑袋望他,眼睛时睁时闭,似是已经有了睡意,说话的声音也含糊不清,“周景墨,我们过段时间出去走走吧?”
哪怕在岳城附近走一走也好,也会对他身心有益的吧?
一个人在强压环境久了,身体就快像机器一样出问题的。
季凝准备招拢王淑琴和吴苗秀两位得力干将,作为左膀右臂。
所以,要想让周景墨活久一点,不至于过劳死,那么是不是也应该让他多物色下得力干将?
毕竟,不会带团队的人,就会干到死。
不过,他前世拥有的得力干将也不少,也挺会带团队的,像裴清嵘平时看起来笑眯眯,却是个谈判专家,业内极会杀价,是把温柔刀。
说到底,还是因为大佬对自己太苛求,要做就要做到最好。
他就应该允许自己放慢脚步,去享受一下马尔代夫的阳光和沙滩。
很快,响起男人的轻应声,“好。”
周景墨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
他以前也会胃疼,但往往很疼,都只是简单处理一下,断不会像现在这样这么矫情。
而刚才,不过是有丁点的疼痛,甚至不及平时的千分之一。
可是看着她关切的样子,也就顺水推舟了。
有点可耻,但他并不后悔。
眼看着少女跟小鸡啄米似的,头一点一点的,眼看着就要撞在床板上,他手一伸,大掌刚好接住她的脑袋。
季凝醒了,但又没全醒,甚至本能地把小脸往男人掌心里拱了拱,能明显感觉到他的僵硬。
但她根本不受控,思绪仿若在魂游天地,就想靠着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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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心里的稚嫩,柔软,弹润,周景墨眼底泛起一丝涟漪,盯着她软嫩的下颚,心尖泛起一阵强过一阵的痒。
更像了,他少年时养的那只猫。
雪白雪白的,像位高贵得不可一世的公主,但和它混熟了,又会在你不舒服时,歪着头关切地打量你,发出喵呜喵呜的声音。
就很想抚弄她的下颚。
周景墨硬生生忍住了,“你不回房睡吗?”
这里的房间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