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告状

张鼐解下腰刀,哐当一声,丢在程知县脚下,把他吓了一跳。意图很明显,张鼐动了杀机,这个刘二今天恐怕活不了了。

程知县战战兢兢的开口分析:“刘二因执行知县命令,征收饷银,与百姓有争执,并没有故意杀害百姓的意愿,所以不能以斗杀论处;应属误杀,比照斗杀律减一等论处,判流三千里。”

“《大明令·刑令》中规定:凡杀人偿命者,征烧埋银一十两。不偿者,征银二十两,同谋下手人,验数均征,给付死者家属。刘二及他所纠集的破皮无赖,凑足二十两烧埋银,偿与这位大娘。”

那个将军用佩刀威逼知县,自己还是能保住性命,刘二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流三千里,大明现在还有三千里吗?不远处的武昌府就已经是鞑子的地盘了!

李锦感觉这个知县判的还行,总体上来说,老大娘的儿子抵抗朝廷政策在先,能判刘二个过失杀人也还算公平。不过李锦今天的本意是想打土豪的,就这么结束了,这一通不就白忙活了嘛。

“慢着,这么多年窝藏庇护刘二的李举人该当何罪?”举人老爷在旁边等了很久了,不牵扯到他身上,李锦这大半夜的不就白忙活了嘛。

举人老爷早就看出来了,这些当兵的闹这么大阵仗,就是冲着自己来的。只要自己不死,等这伙人走了,立马去找何腾蛟,状告这活儿溃兵欺压缙绅,让总督大人为自己做主。

程知县被李锦追问,只能继续回答:“窝藏人犯,按《大明律》所载,视案情可判杖刑和流放,刘二的姐姐乃是李举人的妾室,李举人庇护他可属亲亲相隐,再者有功名在身,可判李举人仗四十,剥夺举人功名!”

李锦立即大喝:“还愣着干什么,张国柱刘起,仗四十,就在这儿打!”

他今天的目的是吃大户,得把这个举人弄死,仗四十还不够,随后他又走到围观的百姓面前,鼓动道:“我听说这个举人老爷,仗着家里的权势和功名,这些年在临湘县欺男霸女,强取豪夺,可有苦主在这儿?本将军现在就给你们做主!”

李举人在军仗下哀嚎不已,围观的百姓面面相觑,脑子活泛的这才反应过来,新来的军爷是想弄死这个李老爷!

有几个胆子大的年轻人,在人群中喊道:“军爷,李举人抢了我家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