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麦粥炖煮的火候也刚刚好,粥体不会过于粘稠,也不会过于稀薄。粗粮虽有颗粒感,但很容易就能被嚼碎,一咬下去,满嘴都是谷物的醇香。
知道关峄城喜欢吃甜口的,莫余闫还加了点蜂蜜进去调味。蜂蜜的清甜让这碗燕麦粥的口感更丰富了,又不至于喧宾夺主,反而更衬出了谷物本身自带的米香。
关峄城吃饱喝足后,心里淤积的怒气也散了些许,不得不承认,莫余闫这顿早饭做得还是挺用心的。
但关峄城又转念一想,这家伙现在可不是影帝了,只是个落魄的穷小子,他还要抱着自己这个“大腿”呢。
估计莫余闫之前说的什么一见钟情,也当不得真...
如果是五年前的那个关峄城,听到莫余闫这种小美人同自己告白,肯定脑子一热,就答应他了。
但现在的关峄城,已经过了冲动的年纪。更何况,他现在还要为了这个跟他一起重生过来的孩子考虑,他需要好好规划一下自己的未来,比如...他在上辈子还没来得及实现的音乐梦想。
“你先收拾一下卫生,等会带你办完健身卡后,我把备用钥匙给你,你自己回来,我还有事情要去办。”关峄城说完便回房间了。
或许是因为他以前和莫余闫相处得太久了,关峄城都已经习惯了对方的存在,所以他都没有关上房门。
莫余闫收拾完餐具后,便拿起了拖把,在关峄城房门前的过道来来回回地拖地,总装作不经意地经过,往他的卧室里偷瞟了好几眼。
见关峄城一会儿打领带,一会儿又是喷发胶的,莫余闫的心中不免有些好奇,他老婆今天打扮得那么正经,是要去干嘛呢?
莫余闫忍不住问了句:“峄城少爷,你今晚还回来吃饭吗?”
关峄城往自己身上喷了一点淡淡的男士香水,想遮掩住自己信息素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