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流行嘻哈,追逐潮流,哪个年轻人会学评书?”徐光衍笑道,“小罗要学会沉心静气。”
第114章 聚会
罗孚搓了搓脸,打起精气神,“饶了我吧,看两个一脸麻子的中年老大爷,会造成精神污染的。”
徐光衍挥手,让两个中年人下台。
两人鞠了一躬,随后开门出去,包厢内安静了下来,空空荡荡。
罗孚瘫在沙发上,偏头问李兆燊,“康玥怎么跑川城了?”
李兆燊端起盖碗茶喝了一口,温度正好,“爷爷奶奶死了,许知南开枪伤了他大哥,康玥去解决了。”
康玥现在已经成名,很少会处理这些小事。都是由底下事务律师接案子,合适的才拿来对接给她。业内都知道她只处理mr.许的案件,大小都亲自处理。
金康律师事务所有许知南的权益份额,而且还是占大头。
康玥是港城人,在十多年前遇到去港城开拓业务的许知南,彼时的康玥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学徒’。许知南资助了康玥这个人,康玥和几个好友一起成立了金康律师事务所,是合伙制企业,许知南独占百分之三十的权益份额,话语权最大,而且不用处理所内事务。
但现在罗孚的注意力不在康玥身上,而是李兆燊用的称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