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救我儿子…请务必快点送到。”她絮絮叨叨的说。

达米安点点头,拿着武士刀走出了农场。

今天天气不错,达米安顺利搭上了一架马车,中午的时候,顺利来到了象征着繁华和富庶的大都会。

大都会目前是最繁华的城市了,他是光明的象征,也是人类战胜恶龙的明日之城,城里的斗兽场和大型集市布满了每一个角落,全世界的贵族都会观赏大大小小的斗龙表演。被杀的龙会直接送到集市上,被需要龙牙的术士或者龙血的贵妇买走。更有人提前预购被猎龙者或者角斗士砍伤的小龙,剪掉他们的爪子做宠物,或者当提供鳞片的储备物资。因为龙是会自爆或者自残死掉的,所以提前磨掉他们的心智很重要。如果在杀龙的时候,知晓了龙的名字,那就更完美了。人可以主动用龙的名字和龙结契,这样杀死龙之后人就可以继承龙的能力。

“你听说了吗?肯特家藏了一条龙!”

达米安突然停下,旁边,几个打扮的像猎龙者的人摆弄着绳子说:

“我就说,他们家就有问题!这么多年肯定有人替他们打掩护。”一个人说:“这次可算抓住了!”

“可惜了乔纳森,抓龙的时候拦着不让抓,被人打死了,那女人怎么样不知道,可能逃走了。”另一个说。

达米安的心突然抽了一下。

“他叫乔纳森啊,真是个傻子,他的龙这么好看,买了换钱多好,非得养着,让人举报到大都会。”

“是啊,还说龙是他的儿子…真可怕,不过他那条龙真凶。”

“唉,那条龙去哪儿了?”一个人问。

“当然是斗兽场!最大的那个。”

达米安忍不住了,他掉头走开,大都会金色的光芒洒在他身上,他却感到一阵烦躁,他加快了脚步,准备离开大都会,直接去和它一水之隔的哥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