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去楼上吗,小天狼星?”罗斯默塔问。
“不了,在这里正好,”小天狼星抬手指了指不远处一张靠窗的桌子,“请给我一杯红醋栗朗姆酒,斯坦?”
“黄油啤酒就行,谢谢。”威尔逊没有异议地跟在小天狼星身后。
“这里视野最好,”小天狼星姿态随意地坐在那里,指了指门口,“窗户外面是山林,又对着门口。就算一会儿那些学生们过来,这里人满为患了,在这个位置我们不用担心到时候没有新鲜空气。”
“看来布莱克先生从学生时代就非常懂得享受。”威尔逊半是恭维半是调侃地说了一句,事实上他是今早被临时起意的小天狼星硬拉来这里的,作为教授的他原本不用非得跟学生们抢着挤在这个日子来这里,况且他也不是爱凑热闹的人。
“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让自己过得好点儿呢?”小天狼星理所当然地说,“谢谢,罗斯默塔。”
风韵犹存的老板娘笑吟吟地为今早第一桌客人端上饮品,“我新研究的小食,你们尝尝,别客气!”
“您还是那么充满创意,”小天狼星研究了一下面前那盘东西,初步来看似乎主材料应该是土豆,他抬头示意了一下自己的同伴,“请,罗斯默塔的手艺一直不错。”
老板娘在围裙上擦了擦手,在小天狼星尝过并向她比了个拇指后,她立刻喜滋滋地转身去招呼新进门的客人了。
“油炸芝士土豆泥裹鲜虾,虽然早上吃这个可能有点腻,但我得说,”威尔逊呷了一口啤酒,“非常适合配酒。”
尽管都住在霍格沃茨,他们实际上很少说话,可以说不必陌生人熟悉多少,但威尔逊一点儿也不着急探究小天狼星特意挑自己来霍格莫德喝酒的原因,而是从容不迫地跟他寒暄起伦敦的天气和这里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