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的餐约,杨剑两口子是应邀了。
当然不在学院斋舍自己整。
而是依了那个小能手说的,拿了吃食,出了学院,找了个小山岭,搞搞起野炊来了。
这个提议的提出,楚铮很是意外,同时也狠狠地点赞了小能手的灵光脑瓜子,让小能手很是嘚瑟了一番!
其间,楚铮去九峰店铺买了一坛子酒,提了就走。
当他回来的时候,所有人都惊愕得张大嘴巴!
林允甚至惊讶得只能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免得失礼过甚。
吃饭归吃饭,野炊归野炊,没有人想到说要搞喝酒,毕竟年纪还在这儿呢,而且,院归也不允许啊。
结果,用莫荣光的话来说就是:
“老大果然是老大,牛!”
“哈哈哈,我喜欢!”
得!
这下‘外人’都知道了莫荣光的狗里狗气了。
杨剑一开始推脱着说、喝酒不好吧之类的,结果楚铮就来了句、
“朋友,不就是一起喝酒、吃肉的吗?”
——一句、只一句,杨剑就被怼得乖得不行了。
因为他知道楚铮说的是什么意思!
朋友就是喝酒、吃肉的——
苦了、累了、委屈了、快乐了,喝酒!
想了、念了、奔波完了、日子过着了,吃肉!
嗯。
这就是朋友!
喝酒有时候往往喝的不是酒。
当然,吃肉大多数时候也往往吃的不是肉。
是情、是份,是朋友情分!
这就是朋友!
楚铮认了杨剑当初的往前‘一站’,那就认了杨剑的这个朋友。
此刻他说了‘朋友,不就是一起喝酒、吃肉的吗’,杨剑当然无话可说!
谁叫自己也看上了楚铮这个朋友呢?
摊上了。
那就造呗!
一晚上的觥筹交错,好生快乐。
少年们的交往和情感往往很是热烈,热烈到林允都快不能接受了。
最后,除了楚铮、和林允是清醒站着的,所有人都倒下了,狗腿子是倒得最快的,因为他喝得最快、最猛。
楚铮没倒是因为楚铮真的是跟酒缸一样。
众人轮番上阵都没有能喝倒他,反而被他一个个撂翻了。
而林允没倒就很简单了,她不敢喝,也不能喝,她得看着她的杨剑。
最后,包括杨剑在内,都是楚铮送回斋舍去了的。
那时间点,已经是子时往后了。
当夜晚的春风拂过的时候,依然让人感觉料峭的,可是再寒冷的风,也没有楚铮听到的那句话让人觉得寒冷:
“酒,喝得爽不?!”
话音里,尽是森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