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李川已经被找到,王强没有办法再隐瞒下去,交待了所有的犯罪事实。
原来李川在策划行之抢劫之前,就已经联系了王强。
“他让我在这边接应他,他们三个人去抢银行,我这边是他的退路。”
“那天他在抢劫的时候,我就在一直在这边等着他,他来了之后就到我这边房子里躲起来了。”
“那现在怎么回事?”
“这个……这个……”
原来,这个王强看到李川竟然抢了这么多钱,就起了别的心思。
“他原本说抢完钱之后给我30万,让我帮忙掩护他逃走。”
“可是他那箱子里面有200多万,就给我30万,我寻思这太亏了呀。” 女配她不当踏脚石了
“然后当天晚上我就在他那个水里边给他下了药,把他迷晕,然后绑起来了。”
“我想等着这几天风声过了之后再把它弄出来,然后我带着钱就跑。”
“不过警察同志我没想杀他,我就是看上钱了,我要想杀的话早把他弄死了,你看我就是把他迷晕了,我啥事也没干其实。”
“我罪行……不大吧?”
不大?
大不大这件事,还真不好说。
从抢劫银行这个角度来讲,王强没有直接参与抢银行,他只是作为李川的接应人。
没有直接参与抢劫行为最多他也就是包庇。
但是包庇完之后,他建才起义把李川迷晕,目的是为了霸占200万赃款。
如果这个钱属于李川的正经收入的话,那么王强这种行为就应该属于绑架勒索或者是抢劫。
可对方的钱是赃款。
抢劫赃款……怎么算?
“先带回去吧。”
清理好现场,陆川等人把两个人带回了BZ市刑侦支队。
审讯室里,李川悠悠醒来。
看到自己所处的海环境发生了变化,李川脸色急剧变化。
被抓了。
终究还是被抓了。
其实李川这次策划的银行抢劫案非常缜密。
张小虎和陈政两人逃离的方案其实就是他做的,说实话,那两个方案有一定被警察发现的可能,但是他选择的逃跑方案是不可能被发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