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命而去,不仅是神王的命令,也因为普罗米修斯自己也想要这么做。于是他很快离开了神山,第一时间就找到了自己的弟弟。
他之前让对方在此等待,因为先觉者也察觉到了神王对人类不正常的热枕。他预判了宙斯的反应,虽然不清楚原因是什么,但他知道自己是不会在奥林匹斯多留的。
“厄庇墨透斯,我的弟弟,我们终于可以开始了。”
在一处临近河流与森林的平原处,普罗米修斯吩咐道:
“就像我们之前尝试的那样,我赋予躯体生命,你给予躯体潜能,至于灵魂,就只能期盼他们自己的运气了。这样每个人类都有自己擅长的地方,也方便我记住他们。”
虽然是兄弟,但他们之间其实一直像个跟班和首领。先觉的智者做出决定,后觉的愚者跟着办事,他们一直是这样的。
“可是哥哥,你为什么要记住他们呢?”
呆愣的后觉者似乎被兄长叫醒了,他看向自己的哥哥,面色有些疑惑。
“凡物终有一死,人类虽然拥有智慧,但也不会有什么例外。就算你记得他们每个人,他们也陪伴不了你多长时间。”
“.我造了他们,就要对他们负责,就算他们会死也一样。”
沉默了一下,普罗米修斯这样解释道。
“可是我们之前也造过很多生命,有鸟雀,有游鱼。有的是曾经和父亲一起造的,有的是这些年试着造的,可你都没有这么在乎过他们。”
像是没看出兄长的心情,厄庇墨透斯继续问道。
“.”
更长久的沉默,这句话像是在责怪他的偏心,不过普罗米修斯倒不怪自己的弟弟。他总是这么愚笨,问出这种不合时宜的话也很合理。
但合理归合理,他着实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扪心自问,普罗米修斯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偏爱人类。
在神灵中,先觉者从不以力量著称,他能依仗的只有智慧。在被造的生命中,人类也从不以力量著称,他们唯一的特点就是有着和神类似的思维。
任何生命都会偏心,先觉者也一样。他之所以对人类这么关心,其实只是看到了另一个自己。
如果是别人造出的人类,最多也就只是相似罢了。可如果是自己亲自去造,就好像那不是造出的凡物,而是自己没有血缘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