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叹气,还是先操心眼下事,跟殷筱晓商量让他帮胡经理撑着点。
于是一桌说话的人都各怀鬼胎,吃饭的人装傻充愣。
郑院长对胡经理这种人其实是很熟悉的,儿艺虽然落魄,他大小也是个领导,身上有编制,出去开会办事巴结他求他给机会的人不少,都是胡经理这个样子。
胡经理自我介绍完之后在各种敬酒吹嘘之间把代理经营的事情说了个开头,然后由殷筱晓帮他给郑院长分析里面的利弊。
郑院长开始一听其实是不乐意的,山海经现在在他眼里就是块大蛋糕,胡经理的行为明晃晃是要从他手里分走蛋糕的一部分,哪怕这部分是他不爱吃也不需要的、比如说巧克力装饰品,他都不乐意。
但是殷筱晓解释之后他稍微有点懂许婧这边的意思。
首先是儿艺这边先出尔反尔拒了山海经,这倒不是什么大问题吧,毕竟也没有签合同,说出尔反尔其实也是因为许婧的个人因素。但这之后她们团队确实过了一段很艰难的日子,而帮了人家的就是胡经理。这是江湖道义。
然后胡经理跟许婧她们签的第二份合同是个长约,虽然不是独家,但是规定了只要胡经理他们不主动下戏,许婧她们必须在星汇这儿演满一年,否则要拿违约金,还有街道那边的各种销售权都是走的正规途径,都有合同兜底。这是法律依据。
于情于理许婧她们都不会在这种时候把胡经理一脚踢开,她们当然希望和儿艺合作,但是底线就在这。
同时殷筱晓还解释了如果跟儿艺合作她们期望的发展方向其实和胡经理那边的需求是不一样的,她们更希望和儿艺一起进行后续剧场的IP延伸和开发,这是大头,是商场和街道吃不下也没有能力吃下去的蛋糕,只能跟儿艺做,商场那边说是捡漏,其实也相当于一个宣传口,跟剧场是不会形成竞争和分流关系的。
一顿饭的功夫殷筱晓把这些掰碎了跟郑院长一点点讲清楚,最后酒足饭饱,郑院长脸颊通红,一摆手,“知道了,瞧把你们给紧张的,饭都吃不好,不就这么点事吗,我们儿艺还能贪他们商场这口。回去走流程吧。”
这就是拍板了。
胡经理终于松一口气,各种道谢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