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想到,第二天上午,我就收到两份法院传票!
你们没有看错,我也没有看错——当地法院的法警,亲自到停车场门口那里找到我,给我送来了两份法院传票。
一份是物业公司起诉我作为小区停车场最大的业主,不接受物业公司统一管理,给整个小区的车主造成了极大的不方便。
另外一份传票则是小区业主委员会起诉我不是本小区的业主,一次性将整个小区的产权车位全部打包买下,有违背公平公正原则,也违背了停车位优先供给本小区业主购买租赁的法律规定。
看到这,我就笑岔了!这个物业公司为了搞我,为了让我折服于他们,竟然怂恿业主委员会也来给我放一炮!其实他们两人的到法院起诉我,我压根都不在乎。
整个小区15万平方米的建筑,我一个人就占了2万多平方米,是整个小区的最大的业主,我有权选择自营自管,而且我的物业在地下的,物业公司完全可以割裂不给我提供服务,我自己完全可以在独立空间内自营自管。
对于业主委员会的刁难,那更不在话下了。 因为我是参加法拍的,法院公开拍卖的,如果小区内业主有钱,他们也可以自己拍下,而且法院在法拍前,已经在停车场门口粘贴了法拍通知。机会给了这些业主,他们自己不珍惜,不去拍下来,现在我花一千多万拍下来,他们就眼红罢了!
更何况我还有魏金晶这个专业律师给我做后盾。
“老板,这个停车场714个车位,算上交易税费,我们买入的价格大概是3万左右,我们可以贴出一个出售公告,一月份车位成交价格5万元/个,二月份成交价格5.5万/个, 三月份成交6万元/个,四月以后成交7万元/个,先买先选位,税费自理!” 负责停车场业务的同事梁文达突然给我建议道。
我一听,这个建议不错!反正我也通知了你们车主的,是买是租随便他们自己选择!反而可以逼着他们尽快买下这车位!
我决定立即按这个按时间先后递增价格模式销售这714个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