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万收回酒店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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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价!120万,不二价!你同意的话,我们可以立即签订转让合同,我给你全额打款,随后你配合我将酒店法人变更一下,你看如何?”

潘志源想了一下,最后同意了120万,将整家酒店转让给我!不过有一个要求,就是他已经超期使用的这一个多月的租金,也给他免了。

一个多月的租金,接近十万,免了就免了无所谓,生意就是谈出来的。

潘志源很快让前台小姐帮忙打印出两份转让合同递给我查看。

在转让合同里除了约定120万转让价格外,还约定了潘志源配合将所有证件法人变更为我的名字,以及原来酒店的员工都继续留下在酒店里工作,待遇不变。

我看了一下转让合同,没有什么漏洞,就大笔一挥,签下我的名字。

随后我掏手机,给潘老板的账号转账120万!

在潘志源收到转让款这一刻起,这栋“栢大酒店”真正成为我的产业,我不仅拥有了这栋酒店的产权,还拥有了酒店的经营权。而我完整的拿下这栋酒店总花费是750万+120万,合计870万。

这价格在安市郊区工业园这个地段来说,算是捡了个小漏吧!但是我买下这栋酒店,不是为了酒店物业的升值增值,而主要是考虑到利用它去经营,去测试【自助+管家】模式的酒店经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