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4章 论治(二)

指皇太子妃大功以上亲,八议者期亲以上亲属和五品以上官员,犯死罪者上请皇帝裁决;犯流罪以下,例减一等。“犯十恶,反逆缘坐,杀人,监守内奸、盗,略人,受财枉法者,不用此律。

七品以上官员,上请者之祖父母、父母、兄弟、姊妹、妻、子孙等。犯流罪以下,例减一等。

诸应议、请、减及九品以上之官,若官品得减者之祖父母、父母、妻、子孙,犯流罪以下,听赎。”判处加役流等重刑者不用此律。

另外,可以官职抵当徒罪。

诸化外人同类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章义对一旁的中书舍人说道:“记录在案,整理好后交到刑部,让他们尽快拟定。”

“诺!”

随后,章义说道:“除了吏治与律法,还有民生,各州现以开始实行均田,奖励垦荒,此外,我们还应减轻徭役。”

裴彻道:“此前战事力役征发较多,对农事有所影响。”

章义道:“此前渝州、京州颁布的劳役每年只需二十天就很好,就照此在各州推行。”

裴彻拱手:“诺!”

说完这些后,章义将目光转向了一直没有说话的王玄素。

“王玄素!”

“臣在。”

“说了这么多,就只有你一言不发。”

王玄素拱手说道:“裴相、李中书令、张侍中都已经将该说的说过了,臣没有什么好说的,至于编练士卒,整顿器械,此前便有定数,臣只需顺势而为,到时只要陛下将目标交给臣便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