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 财政改革

朱由校穿越明末小半年。

对朝廷财政制度的不合理深有体会。

复杂,奇葩,弊端多。

若非花费心思理清头绪,他身为皇帝都搞不懂里面的弯弯绕绕。

其一,与历朝财政制度不同,大明财政制度实施摊派制。

即朝廷官吏年前制定出来年的财政预算,将来年所需税收摊派到各省,这使的百姓缴纳的赋税忽高忽低非固定值。

若朝廷遇到突然战事或遇到灾情,临时急需用钱时,则要临时额外加征赋税,如三饷。

其二,即他在陕西提到的起运存留制度。

历朝税收正常运行方式是各省税收归朝廷,然后,朝廷设有专门财政衙门和转运衙门,依照各省需求发下去。

然而,大明没有统一的财政衙门和转运衙门,其税收直接从县级开始分流。

以京郊大兴县为例,假如天启七年税赋折合两万两白银,这笔银钱将在大兴县开始进行分派。

县衙办公,卫所协饷,驿站维护,修缮河堤,藩王俸禄,军费摊牌...等等,税银尚未离开县城便只剩五成。

然后,剩余这五成银钱并非全送去户部,而是送去户部,工部,礼部,内库、太仆寺,太常寺各衙门。

表面谁都管理财政,其实谁都不管理财政。

明清财政对比,清朝税赋要进户部的账,缺钱时,户部尚书或内务府内大臣能拆东墙补西墙。

而大明部分税赋不进户部的账,没钱时就真的没钱,想拆东墙补西墙都拆不成。

最关键,便是户部。

起初,他以为户部类似后世的财政部,理清头绪赫然两者相差甚远,大明户部基本不管理后世财政部的核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