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明代女官制度

宫廷生活方面,则是属尚服局、尚食局、尚寝局、尚功局的职掌,分别负责宫中衣、食、住、用的各项事务,其职能有些接近于后世的后勤部门。

六尚局各司其职分管不同方面的事物,以“尚”字女官为各机构的总负责人,再下分各司细化分工,最终形成一套完备的程序。

因为女官是宫廷内职,所以原则上是不备后宫之选的,选备后宫的女子与选做女官的女子在选拔标准上是有些差异的。

选择嫔妃的标准自然是姿色为第一位,并结合综合素质来决定,而女官之选则主要是看其个人能力,对于外貌并无特殊要求。

之所以还要加上原则上两个字,是因为凡事都会有例外,如果万一哪天皇帝心血来潮,看上了哪个女官,则顺手把她收进后宫,那也是可以理解的嘛,毕竟在封建制度下,整个皇宫都是由皇帝一人说了算的。

但一般情况下,女官们并不希望自己被皇帝纳入后宫。

小主,

因为她们精通史书,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明事理。她们知道历史上很多红颜祸水的例子,使得她们不愿接受君主的宠幸。因此她们都严于律己、洁身自好,从不做僭越之事。

不仅如此,因为他们本就是宫廷的内官,掌管内廷之包括礼仪之类的各项事务,所以她们也会时常教导她人要严于律己。

另一方面,女官制度的完善在某些程度上也打击了当时宦官的势头,加强了中央集权。

明代建立前期老朱已经见识过前朝宦官掌权所导致的乱世,因此他开始逐渐削减宦官的权利。

在《明实录》中有相关记载:“寺人过侍奉洒扫,不许干预政事。”说明当时的统治者已经作出明确规定,不让宦官们识字读书、干预时政了,只当他们是伺候人的佣人。

既然宦臣们目不识丁,便不能掌管诸如图书管理、日常记录的事情。因此宦官的权利就自然而然的转移到女官的手中了。

如此一来,宦官们既目不识丁又不掌握权力,而女官们天资聪慧、遵循蹈矩,所以内廷的管理就变得容易了很多,皇帝自然是满心欢喜。

总的来说,明代女官制度的不断完善,使得明代内廷相对安稳,对于明代的皇权制度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虽然在朱由检这个时期,她们已经逐渐远离权力中心,但是在整个内官制度中仍旧有着重要的地位。

除了上述管理内廷事务的女官之外,其实还有一类女性也曾被列入女官行列,她们就是外命妇。

外命妇曾作为女官制度的第二类别,性质较为特殊。外命妇主要是指皇帝封赠的大臣家中的女眷,这些封号一般是因为家里的男人而获得的,但也有极少部分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

明朝的外命妇体系共有九种,品级由低到高分别是孺人、安人、宜人、恭人、淑人、夫人、一品夫人、伯夫人、侯夫人、国夫人等。

严格来说,外命妇并不是官职,它只是一种封号,举个例子,如果某个女人的丈夫当上了某地的正七品知县,那么根据朝廷的相关规定,这个女人就可以被封为孺人,官员的母亲则会被封为太孺人。

这样的封赠会随着丈夫的升迁而改变。假如若干年后,该女人的丈夫官至正一品,那么她又可能会被封赠为国夫人。

这样的传统也延续到了后世,比如某国的政要官员在大选中成功竞选成为了总统,那么它的妻子就会被称为这个国家的第一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