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田明建又是单人作案,背后并没有什么组织,也不能称为恐怖分子,即使他被活捉,也是先上军事法庭,所以官方对本案称呼为建国门事件,也是比较准确的。
田明建的案子,本来作者是不想在本书中写的,因为无论事件的起因是什么,当事人遭遇了多么不公平的待遇,都不是他滥杀无辜的理由。
纵观整个案子中的受害人,有那么多情同手足的战友,还有那么多毫不相干的老百姓,而田明建把枪口对准这些人的时候,连一个理由都没有,纯粹是发泄心中的不满,这种行为只能用丧心病狂来形容。
其他悍匪杀人,不管是为了钱也好,为了自身安危也好,为了报复也好,至少有一个目的性。
而田明建杀人,纯粹就是为了泄愤,为了制造轰动,为了发泄不满,如果他目标明确的话,起码可以称为是条有血性的汉子,但是任何把枪口对准老百姓的行为,都不配称为军人。
不知道为何原因,部分人企图把田明建塑造成一个英雄的形象,其根源无非就是表达自己对现状的不满,这就跟水浒传一样,里面几乎各个都是杀人犯,但活生生的被描述成了英雄好汉。
但是这个世界上,无论是什么年代,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没有绝对的公平公正,如今我国社会的和谐安定,从根源离不开那些保家卫国的战士,离不开那些冲在一线的警察,离不开那些不为人知,而又在背后默默付出的英雄人物。
另外本案中被大家津津乐道的,就是田明建那个单手换弹夹的动作,流传的有鼻子有眼,说是被一个外国记者碰巧拍到了,回头在国际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包括漂亮国的海军陆战队,对此都顶礼膜拜。
而随后在好几部电影中,都加入了这个炫技动作,给人带来非常强烈的视觉冲击感,因此田明建也被冠以了枪神的称号。
当时案发现场,确实有一段老外拍下来的录像,但是其中并没有田明建单手换弹夹的镜头,抛开这件事的真假不谈,这个动作并不是田明建独创,很多部队中的战士都可以做到。
但是在真正的战场上,空弹夹是需要回收的,没有人会做这种没有意义的动作,即便是田明建真的做了这个动作,那也只不过是在当时那种情况下,空弹夹对他来说已经没有了回收的意义,为了快速换子弹而做出的困兽犹斗,殊死一搏的举动而已。
田明建的军事技能虽然很强,但他只不过是在特殊地点,制造了一次影响恶劣的杀戮而已,整个冲突过程除了一枪爆头一名警察之外,其实并没有太多亮眼的表现,如果单从军事技能上来对比,另外一个悍匪,能甩他八条街。
此人同样是正在服役的武警,面对实打实的六千多名警察和部队官兵的围剿,在机枪、冲锋枪、火箭炮,手榴弹、汽油弹……等等武器的轮番进攻之下,实打实的坚持了三天两夜,而且最后竟然不是被击毙的,从下一章开始,本书将为读者讲述另一个故事——白岩沟剿匪记,悍匪邵江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