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人算不如天算,悍匪孙海波(三十二)

警察问孙海波:“平时和你走动比较频繁的人都有谁?”

孙海波说了一大堆名字,其中就包括田源一个,但他却故意把田源的名字放在了中间。

警察又问他是怎么认识田源的,孙海波回答道:“我俩以前是同事,那时候关系不错,总去他家玩,他老妈还认了我媳妇当干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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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问到纹身和假牙的问题时,孙海波一晃脑袋:“纹身没注意过,假牙我就更不知道了,谁没事还能别人嘴掰开看看啊?”

警方干脆直奔主题:“你知不知道南山煤矿抢劫案,当天你在哪了?”

孙海波回答道:“那案子闹的那么大,鹤岗谁不知道啊,当天我哪也没去,在家洗了点衣服,然后就睡觉了。”

警察有问他谁能证明,孙海波很不耐烦:“就我一个人在家了,让我去哪找人证明啊?”

就这样,两名预审员连续审问了两次之后,都感觉这个人不太像抢劫犯。

另外一边的闫文宇也在同时接受审问,警察的第一轮问题是:“你去什么地方做生意了,做的是什么生意,带了多少钱去的?”

闫文宇告诉警察:“我去天津了,后来还去了一趟广州,回来之前又在哈尔滨待了一阵,我想倒腾点东北的木耳,一共带了两千多块钱。”

当问到有没有证人的时候,闫文宇略微思索了一下:“我自己去的,外地也没有认识人,让我怎么证明啊,不过我回来的时候,在火车上认识了一个女的,我俩聊的挺好,处了一段时间对象。”

对于那个女人的身份,闫文宇的回答,还是死无对证:“她叫依娜,老家是长春的,我俩都是去哈尔滨的,但是我回来之前就和她分手了。”

警察继续追问:“你出去了好几个月,还交了个女朋友,你就带了两千多块钱,能够花吗?”

闫文宇当时就有点懵逼了,只能继续胡编乱造:“确实不太够了,后来去广州的时候,我在火车上偷了一个包,里面有三千多块钱。”

闫文宇想用这种小罪来转移警方视线,警方虽然不太相信,但也没发现什么明显漏洞,不过他身上的疑点却不少,警方通过讨论后决定,把闫文宇作为重点审讯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