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大婚

他的头发,竟然没有束起来,而是散落着,编成了一绺一绺的小辫子,身上穿着的是羊皮袍,衣领外翻着,脚上则踩着个尖头皮靴,最独特的是腰间,竟系着个?鞢带。

这腰带,这打扮,活脱脱一副突厥人的样子,并且,原本没有留须的脸上,突的长了一圈络腮胡,看起来更像是突厥人了。

程良骏翻身上马,慢悠悠的往前去,看着像是个晚上出来兜夜风的闲人。

从昭国坊的巷子里出来,到了主街上,路边的灯笼十分明亮。

据说,在长安的主干道上,会在沿街两侧悬挂用来照亮的灯笼,这灯笼是什么样的,传至后世已然不知,从古籍中零星的记载,只知灯油是用动物脂肪所制,在点燃之后,一盏灯笼可照十步之遥,当一条街的灯笼都点燃之后,可做到亮如白昼。

程良骏走的这条路,现在就很亮,街上的人很多,沿着石板路的两侧,有许多小商小贩,也有走江湖卖艺的,骑着马穿过人群,倒是也没吸引起什么注意来。

一路走到头,往右边一拐,就进入了宣阳坊,进入坊舍之内,没有了照亮的灯笼,宽阔的巷道有些昏暗,但得益于今晚明亮的月亮,照旧能看的清前方的路。

两边都是一排排的屋房,院墙都只有半人高,这是这个时代的规矩之一,普通人家不准砌高墙,只有权贵才可以,所以才会有高门大户这个词,这个高,值得就是高大的墙。

矮小的院墙,挡不住个什么,骑在马上,能将院中看的真真切切,四周漆黑一片,非常的安静,只有零星几家透着分昏暗的烛光。

在这个时候,青砖瓦房,还是富贵人家才盖的起的,寻常小民的房子,大多都是以木头为材料,一些穷困人家,更是连木头也用不起,只能以茅草混以黄泥来盖房。

马蹄踩在青板路上,滴答滴答的响着,有些人家的狗,听到马蹄声,开始吠叫起来,程良骏轻夹马腹,停留在一户人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