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秦楚金辽

唉!赵玉漱到底要做什么?连自己最爱的宝剑都能放出去?

赵凌极身旁两个身位左右,也坐着一名皇室贵族。这哥们,李焕仙见过。而且可以说,俩人之间,有些仇怨。那人,正是金国二王子,金世奇!

自打在咸阳被风雷门吓破胆后,这小子便风风火火的跑回了金国。在赵玉漱沂州起事时,还他妈玩了一手趁火打劫,试图里应外合打入沂州,俘虏赵玉漱。

可惜,被赵鹤年顶住了。而且在李焕仙给赫兰长琴写了一篇《大漠赋》后,金世奇还没来得及部署,便被辽国太子赫兰长弓一通猛揍,十几万大军被赫兰长弓三万兵马杀得丢盔卸甲。

接连的失利,让金世奇在其父皇面前丢尽了颜面。金国皇帝直接卸掉金世奇的一切兵权,让其成了一名富贵王爷。但金世奇这种人,是不可能闲得住的。这不,听说楚国要举办文武一宗会,便第一时间赶来了。

而坐在金世奇靠右一点位置的人,李焕仙不认得。不过看那人的装扮与其随从的装束,必是突厥辽国的权贵子弟。那是一个胡人特质十分明显的小青年,鹰钩鼻,深眼窝,双眼隐藏着一股暴虐之气。

而这人身旁的护卫,却是双眼平淡,络腮胡浓密非常,但皮肤呈古铜色,身材高大消瘦,沉默不语。

李焕仙怎么看这护卫,怎么觉得有些眼熟,但就是想不起来在哪见过。当年在北海时,李焕仙没少与辽国胡人交手。但在他的印象中,好像没见过一个长满络腮胡的胡人才是。

“你们秦国的皇帝还真大方!连自己的佩剑都舍得让出来?”

正在李焕仙皱着眉头思索在哪里见过那辽国护卫时,金世奇突然看向一旁的赵凌极,阴阳怪气了起来。那女帝手持天下第一神锋,登基第一剑,先斩意中人的故事,早就路人皆知了。

金世奇一直都对赵玉漱很有想法,但可惜,诗宴那次被李焕仙给截胡了。本想着打入秦国,将赵玉漱掳回去,结果再次失败。如今二人身份天差地别,金世奇心里说不出来的酸楚。

好歹金世奇也是一国王子,又是有名的诗王,文能诗才震四方,武能征战上沙场。可就这么完美的人,居然会输给李焕仙。殊不知,赵玉漱从一开始就看不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