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的一声,好好关个大门,愣是被陆承泽关出了深闺怨妇的即视感,白锦狐疑地问:“五爷,你怎么了?”
陆承泽的脸色不算好,他一步一步走近低头收拾医药箱的白锦,在白锦莫名其妙的目光中,将人一把拽起,逼迫他看着自己,“媳妇儿,你身上还有多少疤,是靠你的自制祛疤膏,抹除的?”
“啊?”白锦不明所以地眨眨眼,“什么意思?”
“意思是,你身上,除了被你特意遮掩的那十几道伤疤之外,之前还有多少疤痕?”陆承泽的语气里尽是心疼。
陆承泽自己皮糙肉厚的,打小就皮实惯了,又早早被丢进bu队里历练,身上有伤疤是实力和荣誉的象征,但白锦不一样。
就算白锦是闻名全球的战狼基地雇佣兵,在陆承泽的眼里,他就是一个需要保护,年仅18岁的小朋友。
一个才18岁的小朋友,身上留有十几道长短不一,深浅不同的疤痕,就已经够让陆承泽难受的了。
刚才看白锦那么熟练地拿出祛疤膏,陆承泽的心再次狠狠抽痛起来。
白锦没想到陆承泽的关注点竟然是这个,“啊!其实,也没留下多少伤疤,我可是雇佣兵呢,特别厉害的那种,一般人都伤不到我的。”
当然,自他记事以来,出现在他身边的杀手,从来都不是一般人罢了。
要问白锦身上究竟有多少伤疤?
其实连他自己都记不得了。
因为太多啦!
在加入战狼基地之前,他几乎每个月都要经历一次生死追杀。
但每一次,那些追杀他的人,都只是将他打到半死,等他的身体养好了一些,那些人就再追杀他。
且,下手一次比一次重。
要不是他足够顽强,早就被那些人玩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