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不落要塞(二)

他的手法很笨拙,也不专业,该止血的地方没裹住,倒是疼得龇牙咧嘴

空空的肚子直叫唤,失血与饥饿让他的脸色显得格外苍白。

“拿着。”

一个冷漠的声音忽然响起。

随即,装着大碟的炖肉和满满一碗马奶酒的托盘,落在傻子面前。

傻子呆愣了片刻才反应过来,抬起头却只看到狼人少年推门离去的背影。

“你不要吃……”

砰!

门嘎吱一声合拢,连同他后半句话一起堵上。

傻子看着满满一大托盘的热腾美食,被魔犬咬烂手臂时都没吭过一声的他,突然觉得鼻子酸酸的。

奴隶又称贱民,位列神血四阶之外的阶级,被称为秽垢(Faeces)。

在比蒙联邦秽垢是比丰蹄更加低等的人,或者更准确的说,他们根本不算人。

他们的身份世代相传,不能受教育、不可穿鞋,几乎没有社会地位。只被允许从事最肮脏下等的工作,例如清洁秽物、收拾尸体,再例如,成为大斗兽场的奴隶角斗士。

但和真正的挑战者不一样,作为是斗兽场的奴隶,他们即便赢了斗技也没有任何奖励,只会被更快的投入下一场角斗中。

他们不会武技也基本没什么战力,唯一的用处就是成为魔兽口中飞洒的血肉,激起观众们潮水般的喝彩与澎湃的荷尔蒙。

而来到这里的挑战者大都是为了高昂的奖金,自然都把傻子这样的笨蛋当成免费的肉盾来使用。

久而久之,其他奴隶都发现:这傻子来者不拒,战场上不管是谁的命令,只要让他上,他都会听从。

一个扭曲的共识就此达成——跟着傻子,相当于多了一条命!

也许是大半生中从未感受到过他人的善意,狼人少年这简简单单的举动,竟让傻子泪眼朦胧。

他昂着头,用力吸了吸鼻子,拾起一块腿肉就塞进嘴里,细细品味着这来之不易的小小幸福。

另外两个奴隶眼巴巴的望着,满脸的羡慕渴望难以压抑。

傻子停下动作,看着碗中的炖肉,熊脸褶在一起,纠结了许久,却将托盘双手递了出去。

“大家一起分了吧。”

两个奴隶皆是一愣,低着头在傻子的身边坐下。

逼仄冷酷的休息室内,似乎在这一瞬间也有了几分温度。

比蒙的大斗兽场,众星云集,人们能看到那些已经名垂青史或者即将名垂青史的英杰在这里留下自己的足迹;

比蒙的大斗兽场,残忍无情,人们看不到沙土中滴淌下落的斑斑血渍,听不到奴隶角斗士的挣扎求生的嚎啕。

只有极少的一部分极有天赋奴隶会被某位贵客看中买走培养成亲卫。

大多数人都会在某一天死在斗技中,或是掌声雷霆,或是无人关注,无论如何都是会死的。

傻子是乌尔巴兰一对秽垢夫妇的孩子,从小就被卖到斗兽场长大,从他十四岁第一次举起盾牌到现在,已经有五年了。

整整五年,以他在战场上扮演的角色,能活到现在堪称奇迹。

五年来,他目睹了无数同伴的离去,有的早上刚来,连名字都来不及问,下午便死在斗技中。

有的与他并肩作战,靠着傻子笨手笨脚的衬托获得贵客的垂青,脱离苦海。

傻子觉得那样也挺好,他知道自己没什么天赋,除了皮糙肉厚之外平平无奇,脑子又笨,除了当肉盾根本一无是处。

所以,如果自己的衬托能让伙伴离开这里,也是极好的。

当然,傻子也不是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不会被哪位客人看中,哪怕不是作为护卫,就算是清洁工或者苦力也行,至少不用冒着生命危险,饥一顿饱一顿。

这并不是他一个人的想法,斗兽场的所有奴隶角斗士拼尽一切死里求生,为的就是这梦中的时刻。

“喂!”

是的,

为的就是眼前这一刻!

少女一身淡粉的短裙,抱着肩膀,抬起精致的小下巴居高临下。

“你是不是傻呀?他们这么对你,你还把食物分给他们?”

竟然是那个美丽的魔法师。

“你张望什么呀,我就是在和你说话,你!你!”

她伸出白玉般的手指戳了戳傻子的脑壳。

傻子从未和这么漂亮的女孩说过话,也从未想过对方居然会来找自己搭话,一时间紧张的支支吾吾:“咱…咱……”

“咱什么咱啊?我看了你好几场比赛了,每次都冲在最前面,不怕死吗你?”

少女气势汹汹的样子,却不惹人讨厌,因为谁都能听出她话中的善意。

傻子知道这是个表现自己的绝佳机会,许多奴隶就是在赛后被挑战者们带走的。

如果回答的好,将自己力气大、抗揍之类的优点都说出来,把愚笨、吃得多的缺点藏起来,或许就能有机会让这个魔法师小姐带自己走。

只是很显然,有这种想法的不只有他一个人。

“小姐,我叫博巴卡,我在斗兽场历练了三年,剑术非常熟练,一定成为您的助力!”

“我叫阿穆,刚才战斗中,您在咏唱时就是我在为您打掩护,您记得吗?”

两个奴隶啪的站起身,七嘴八舌的介绍起自己。

那副模样,又岂止是歇斯底里可以描述的。

傻子张着嘴,也想说些什么,却是一个字都挤不出来。

也是,自己本就没有聪明到可以侃侃而谈。

最终,他憨憨一笑,挠了挠头,只说出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