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一凡气沉丹田,朗声说道,劳役营内的众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管三顿饱饭?每月还有十两银子?太好了,我要当兵。”
“在这劳役营里,累死累活的干活,一天只能混三个窝窝头,根本就吃不饱,我也要当兵。”
“可以把家属带入城中,这真是太好了,官爷,小的要当兵。”
“别激动了,他们这伙人是杀官造反,大武天朝早晚会发兵围剿他们,你们现在当了他们的兵,就是上了贼船了,到时候大军来袭,你们都得被砍掉脑袋。”
“管不了那么多了,先吃几天饱饭再说其他吧,要不然我们就都得饿死,老子要当兵。”
劳役营中议论纷纷,绝大多数人都想要当兵,可是也有一些人,犹豫不决,不想当反贼。
孟一凡耳聪目明,对众人的议论声,都听在耳中,也明白众人的心思,但是现在这种末世,有粮食,就不愁招不到人。
“我只招收一千人,想要当兵的人上前一步。”孟一凡大声说道。
三千两百多劳役中,有两千五百多人站了出来,洛龙县官府的所作所为,已经伤透了他们的心,现在他们为了活下去,就算是当了反贼,他们也愿意。
“很好,这两千五百多人跟着我们出城去跑步,最先跑完十圈的一千人,就是我的兵了。”
正常情况下招兵,需要详细登记每一个人的身份信息,调查他的家庭情况,然后一个个考核身体素质,全部合格后,才能成为一名新兵。
孟一凡没有那么多时间,直接用长途跑步,这种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筛选出一千个体质最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