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着时间差不多,沈听虹把食物残渣一股脑的扔进了空间,然后把自己提前准备好的兔兔们拿出来扔进背篓里。
这些兔子虽然是她养的,但也是什么颜色都有,然后不断地杂交之后,毛色倒是越来越奇怪了。
不过这样看着就更像是野兔子了,背着背篓下去,再次碰到了上山时候的那群人。
结果他们就发现,沈听虹的背篓里少说也是七八只大肥野兔,脸色全都精彩极了。
之前还在说沈听虹天真的那两人也是傻眼了,现在山上的兔子都这么好逮的吗?
“沈家妮儿,你还有这本事?”有人问道,自然也是眼热的,想要知道沈听虹到底是怎么弄到这么多兔子的。
沈听虹也没有让他们失望,而是说道,“其实也是运气好,上去没多久就遇到了一个兔子洞,我找了好几个地方才算是把它们的出口堵完,这不再用烟熏一下,就捉到了。”
她说的倒是轻松,但是其实并没有那么容易,虽然沈听虹就是根据之前在书上看到的胡诌,但确实也不是没有道理。
就是找兔子窝的洞口这件事,就是需要一点经验的。
所谓狡兔三窟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所以想要给兔子一锅端,还真的必须要将所有的洞口堵住。
但是洞口并不是那么好找的,也是需要一定的经验和运气,要会看兔子们的脚印和周边的环境。
“你可太谦虚了,能逮到就说明你能耐!”有婶子给沈听虹竖起了大拇指。
其实沈听虹刚刚毕业回来的时候,又不下地干活,还三天两头往镇上跑,其实很多人都是看不上的。
特别是这些婶子大娘们,她们“开会”的时候真的没少说闲话。
但是现在大家对沈听虹的想法基本上已经改变了。
沈听虹开始带领着大家搞副业,她能做到的事情是他们大队百分之九十的人都做不到的。
剩下那百分之十,里面大约也是能做到不愿意去做的,但沈听虹给村里带来的改变是切切实实的,不管人家有没有赚钱,人家确实是在带领着大家伙一起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