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氏对于自己的救命恩人也是非常的感激,因为经历过死亡,所以才知道活着的珍贵,如今再有什么事情,也不能够轻易的打倒她了。
来到郡城之后,方氏的生活看似跟从前并没有什么不同,她依旧是闲着无聊带带孩子,但实际上,方氏也有改变了,她开始发奋向上,去学点东西,比如说认字。
因为叶天辰开始习文识字,所以方氏有时候无聊也会跟着认几个字,听说自家的儿媳写的话本子是多么的好看,日后自己认得字了,便也可以看了。
更何况,她的心中还是有点自卑的,她来到郡城之中也跟县城一样,不敢跟邻居们交往,生怕别人知道她是一个不认识字的、乡下来的粗鄙妇人。
方氏的自尊心非常的强,来到郡城之后,让她更为糟心的是,柳蔓儿买的这些下人也都识字,她作为一个主家不识字,实在是让她脸上有些烧得慌,这便是催成她识字的又一大动力。
柳蔓儿倒是无所谓,她从来不会因为方氏是否识字而看轻她,只是见到方氏也开始提升自己了,她便也为她感到高兴。
柳蔓儿在郡城买的房子也是位于书院附近,近朱者赤,与书院毗邻而居,总是能够让人多上那么一些书香气,柳蔓儿也是为了两个孩子着想,毕竟,她日后就算是经商再厉害,也未免被人说成是充满铜臭的商人,而家中有了读书人,那便又是不一样了。
因为在郡城开了酒楼,柳蔓儿便在郡城外山郊买了一块地,专门用来种一些蔬菜,春夏种应季蔬菜,秋冬种反季蔬菜,这样一年四季都能够有蔬菜供应自己的酒楼。
这城里人都流行山庄的模式,柳蔓儿也跟他们一样,打造了一片山庄,买了下人,让他们去打理这山庄,养些鸡鸭、牛羊,挖池塘养鱼等等,还有她从前培育出来的香菇,也让山庄的人培育出来。
有了钱之后,这些好像都不是问题,她的山庄以最快的速度便开始打造成功,甚至都不用她去操心,手下自然有人去做。
这才是做老板该有的嘛,多多培育人,日后有事情只要吩咐一声就行。
因为这是她的第一座山庄,所以柳蔓儿还特地给这山庄起了名字,就叫“金银庄”,反正这古代的地皮便宜,日后她将酒楼开到哪里,便也在附近打造一个金银庄。
至于起金银庄这名字,就是为了突出一种壕气而已,至于俗气,那就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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