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偌大的铺,在两个人的身下已经是天地摇晃,疯狂时就像世界末日到了。
终于,一轮又一轮波涛汹涌过后,两个人都是大汗淋漓。
该结束的,总归要结束。两个人又都去进行了一次沐浴。
程晓君长的尖嘴猴腮不说,才三十岁的人,脑门上已经没有头发。个子虽然不小,胳膊和腿像瘦巴的柴杆,站在那,腰站不直,像个虾样。
就常识上来说,如果程晓君没有程颂这个老子,就他长的这样惨不忍睹,可能这一生就是打光棍的料。
可是,金兰却曾经喜欢上这个男人。
金兰可是天生的美人坯子。她的皮肤又是这样的细腻,洁白。
民间有句实话:苍蝇不叮无缝的鸡蛋。
当年的金兰,对程晓君可是有所图的。她看上程晓君,是因为程颂手上的权力。
那个时候,金兰是车间里的一个工人。她在偶然的一个情境之中,认识了程晓君。
通过程晓君,金兰到了远程公司的办公楼上班,后来,为了两个人能够有多的机会接触,金兰当上了多种经营办公室的主任。
那个时候,程晓君自主创业,也才是开始。
程颂呢,也是真心希望儿子能娶到金兰这样的女人做媳妇。
后来,程晓君把公司做大了,也就金兰没了多少兴趣。因为,有钱了,他的身边,不缺女人围绕。
后来吧,金兰发现,自己被这个男人抛弃,就死了嫁进程家的念头。
如果,不是130万元货款的事,金兰或许不会再见这个男人。
穿衣服时,金兰再次说出来这里的目的,“我不要那个股份了。”
“哈哈、哈哈。你嫌钱多烫手?行啊。真不要,我收回。你这个傻娘们。我是菩萨心肠,才给你股份。要是不给,你又能拿我怎样?”
这是事实。金兰承认。
她扫了程晓君一眼,默默地穿衣服。
“这次,想买些什么?”程晓君想到惯例。
这像是有过合约,像是一个规矩,每回这样的事做过之后,程晓君总是要显出大方,送些什么给金兰。
金兰也像从前那样,直言:“我想买些衣服。”
“哈哈。就几件衣服。要不要钱?”
“不要。”
“行。我们这就下楼。买好衣服,我们共进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