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么一说,棠梨想到了更多,于是问他:“要你要结婚,是在这边办酒席吗?”
“这个~~”
三碗倒是没想这么多。
他的亲戚朋友都在老家城市,这座城市里,他熟悉的人都是上班结识的朋友,他没有想过邀请他们参加婚礼。
从男方角度考虑,应该不会在这边办理酒席,如果从女方那边来看,雅晴也不是本地人,是隔壁市的,哪怕在女方家办,也不会在座城市啦,何况他又不是入赘人家女方家庭。
一番思考后,三碗果断回答,“不会。”
“结婚后,总要住在这边吧?”
两人的工作和生活都在这座城市,总不能结了婚后,去工作不要了,回老家吧?
棠梨想问的,其实是,人家两口子一起生活,她一个外人在同一片屋檐下,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不方便!
要是雅晴搬过来和三碗住,她岂不是要搬家?
搬家累啊,她不想累。
总不能让三碗搬出去住吧,这可是他的房子,说不过去。
“我没想那么多。”
三碗自然是知道棠梨的顾忌。可他也是是打心眼里不想让她搬出去。
至少,
至少在这一租房合同期结束之前,他是希望棠梨一直住在那房子里的。
因为他的生活有了起色,是从她搬到那家小房子里,才开始的。
他相信科学,但过往的巧合地方实在太多了,他不想再回到以前机械麻木的世界里。
他,熬不起了。
“你得想,要是你真的在一年内结婚了,我就搬出去哦,不过——这是因为你的原因我才搬出去的,到时候你要帮忙搬家。”
棠梨还是通情达理的,成全一段婚姻,让三碗帮忙搬家,不过分吧。
何况,她约摸记得,合同里有约定,双方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一方也有责任赔偿另一方的损失,损失,她就不要了,让他帮忙搬呗。
说来说去,她是愿意一直住下去的,如果三碗愿意,棠梨甚至可以掏钱,将房子买下来。
“你就放心的住着,在合同到期之前,我会想办法的。”
一年的房租钱,他都收了且用掉了,想让他吐出来,那比直接拿刀子杀了他还难受。
况且,
他还需要努努力、好好工作赚钱,争取在和雅晴住到一起之前,多存一点钱。
有钱了,他们的生活质量才有很好的保证,他可以一个人吃各种苦,但绝对不想拉着自己的女人,陪着自己一起吃苦,这会显得他无能。
“行,真到了必须搬走的时候,你提前打个招呼,我好去找房子。”
实在突然的话,酒店的员工宿舍是她最后的退路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