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杀覃岭王,取回千万嫁妆

他赶忙把错误的账单揉成纸团,提笔重新记录。

泽宝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抄涯宝的算学作业了,书到用时方恨少。

*。*。*

雍州王府。

“王爷,不好了,这一批走私的货全被扣下了,漕运总督杨大人非但不肯行方便,还跟长公主告刁状!云都开始详细盘查您这几年的账了,户部还发了咨文过来,要求覃岭王府出示这六年通过漕运官船一路免税的所有货物清单!”

“什么?”

正在跟舞姬们饮酒作乐的覃岭王谢邑暴跳如雷,眼底浮现杀意,“杨霖这个不知死活的混账,是嫌一万两银子少了?”

他心中极为恼恨,杨家人不是跟晏家关系极差么?

“好啊!好一个弘农杨氏!”

扣下货、不给官船就算了,还跟户部告发他逃关税,会不会做官啊,但凡是有点脑子,都不会把事儿干得这么绝。

覃岭王谢邑气得发抖,他丁忧之前,在朝廷的职位是门下省的侍郎。

顶头上司是杨侍中,杨老头是个老好人根本不管事,把门下省的权利都下放给了他,这就令他产生了杨家跟他穿同一条裤子的错觉。

如今,猝不及防被杨老头的嫡长子,背刺一刀狠的。

“弘农杨氏原本是偏向离党的,再加上他们和崔氏有百年世仇,杨侍中一个弟弟还娶了离家女,都怪慕听雪那个贱人,用漕运工程款笼络了杨霖,前几日又用两万亩土豆种笼络了杨侍中,人家彻底倒戈了!”

覃岭王妃离环儿,气势汹汹地拿着一封娘家寄来的信,摔在了夫君面前,“你自己看吧,刚发生的事,我爹才弄到了十万亩田的土豆神粮,本来能拿二十万的,都被那贱女人当做人情,送给其他世家了。”

谢邑看完信后,怒急攻心:“亩产六十六石的神粮,高产八十四石,你爹那么大本事,怎么一点也没分给本王?他什么意思啊?”

离环儿懵在原地:“咱们夫妻不在云都,没分到……是正常的。”

不是……咱不是在骂长公主和杨家么?

怎么开始攻击我爹了。

“呵。”谢邑阴阳怪气道,“你爹是看本王落魄了,觉得本王三年后很难东山再起,就不把本王夹在眼里了。听说,皇帝开经筵讲学,你爹做了皇帝老师,这是攀上新的高枝儿了。”

离环儿脸色煞白,屈辱的泪水溢了出来:“王爷怎好如此说话?妾身一腔痴情,实难感化王爷铁石心肠。”

她最大的靠山就是离家。

虽然王爷的话说得很难听,但父亲那般精明人,面对风险会算账,不会动不动跟人拼了,权衡利弊之下,真舍了他们夫妻怎么办?

“眼下最应该担心地,难道不是户部要求出示走私清单的问题么?”

离环儿抹了抹眼泪,开始转移矛盾,“凡与东桑倭寇通商者,流徙三千里戍边,永远不准回籍还乡。王爷再不想法子对付慕听雪,就要被流放戍边了,妾身就再也见不到你了,呜呜呜——”

谢邑宛如被兜头泼了一盆冷水,比酷暑还烈的火气,也压了下去。

是了。

眼下,他必须自救。否则等来的只会是刑部的逮捕令。

“王爷,前方白帝城传出消息,长公主带来了一种叫红薯的神粮,可以亩均产八十石,高产一百石!”

一小校满头大汗地跑进来,趋步跪下,“巡抚萧望之,开始给城中百姓派发红薯秧苗!”

谢邑宛如在无边无尽的黑暗中,看到了一片亮光:“亩产一百石?一共有多少红薯苗?”

他已暗中招募了十万军士,但这么多人吃饭是个巨大的问题。

为了长久作战,高产神粮他必须要弄到手!

“数不尽,据说城中每一户百姓,都能领到一亩地的红薯苗。”

“休得胡言,白帝城一万户籍,五万亩的红薯苗,那得海了去。”谢邑觉得这小校是为了邀功,故意放大说辞。

“这大的事,小的绝不敢欺瞒王爷。小的有一亲戚,原是雍州佃农,逃荒到了白帝城,如今正等着分配红薯苗呢。”

覃岭王瞳孔骤然放大:“即刻发兵!”

此时不反,更待何时?

把白帝城的海量红薯神粮抢过来,征服了那座城,就是征服了慕听雪!

“以何名义?”

“清君侧,诛晏贼!”

*。*。*

“反贼至矣!”

当覃岭王谢邑,率领大军压城的时候,慕听雪正和萌宝在地窖喝冰镇番茄汁。

她把收来的番茄,都运到了数十丈深的地窖里。地窖温度低,还储存了一部分冬日的瑞雪和冰块。

“殿下,不好了,反贼打过来了!”

金池县主萧瑾瑜,哼哧哼哧地跑下地窖,过来给娘三儿通风报信。

“莫慌。”

慕听雪面不改色,把一杯冰镇番茄汁,递给了她,“消消暑。”

萧瑾瑜满头热汗,瓷白的圆脸上,好看的眸子溢满焦急:“多谢殿下赏赐。”她咬住吸管,抽了一大口,只觉透心凉,酸酸甜甜,“可他们有十万人,咱们只有两千。”

“谁说的。”

慕听雪揉了揉小丫头的脑袋,“尖兵营正式在编有两千,参加特种兵考核未录取的有四千,投降土匪四千,加起来一万人,都是有战斗力的。”

她故意把尖兵营的待遇设得极高,这就导致了白帝城几乎所有的青年劳动力都想加入。

为了考进去,这些青年男丁,平日里就会疯狂训练。体能就算达不到特种兵的水平,但也比普通的府兵强很多倍。

她早收到消息覃岭王会造反,势必做了充足准备。

“殿下去哪儿?”萧瑾瑜担忧地拉住了长公主的袖子。

“给守城者,发装备。”

慕听雪让三个孩子,好好待在地窖里,大人们干仗太血腥,少儿不宜。

果然所料不差。

慕听雪抵达白帝城的高大城门附近时,看到荒竺率领两千尖兵营于城墙之上占领高地,持机械连弩,对着下方架云梯爬城墙的反叛大军,疯狂射箭。

而萧望之,则把特种兵考核失败的青壮男丁、归降土匪,共计八千来人组织了起来,共同抗敌。

这些人,穿着麻衣短打,或在城墙上对着下面扔石头,或手持刚领到的刀枪剑戟,严阵以待。

“先穿上甲胄。”

慕听雪送来了八千套冷兵器时代的防弹衣。

萧望之大惊失色:“殿下何处得来此物?”

一座地方城市,允许的在编士兵只有三千,允许的甲胄也只有三千套。

如果超过,以谋反罪论处!

甲士的战斗力,至少是普通士兵的三倍。因为穿上了,生存率就能大大提升。战场上脆皮是没有好下场的。

慕听雪也不隐瞒:“军械所借的。”

这个借字,用的很妙。

其实是她出发之前,手持镇北军虎符,去晏泱所管辖的军械所、军工厂拿的,只要打完仗,她再把这些甲胄放回去,就不存在“逾制”“谋反”一说。

事到如今,萧望之就算知道这批甲胄来路不正,但也顾不了那么许多了,赶紧下命令,让八千临时集结起来的民兵,都来领取甲胄穿上。

就这样。

白帝城拥有了一万血条很厚的甲士!

军力悬殊,从极限的50:1,变成了十比一。

这大大提升了白帝城军民作战的信心。再加上长公主竟然亲登城楼,临危不惧。

她说:“我是城主,守护白帝城,是我的职责。”

皇帝都不敢御驾亲征呢!

更何况长公主乃一年轻女子。这毫无疑问疯狂鼓舞了士气。

慕听雪目光锐利的凝视着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