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现实中倒数

……

世界就是一本巨大的群像小说,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

如果让时间线再往前推15年。

布里克瑟姆就是最标准的黑帮电影。

金鹿帮盘踞港口,扎根渔业,借助旅游业火爆的人流东风,以及疯牛病疫情后鱼货价格上涨的红利,疯狂扩张,频繁涉猎其他产业,插手参与德文郡最大的毒频贩卖运输行业。

(保存在金鹿帮的下水道详细地形图,就是出于最后一个目的探索清楚并记录的。)

而将这个本为了合作捕鱼成立的帮派带到巅峰高度的功臣,是一个叫做海曼布兰特,有着金子般头发的雄伟男人。

那是帮派上一任首领,也是有史以来最让人印象深刻的首领。

他英勇聪慧,绅士优雅,极富有冒险精神。可他同样无法无天,肆无忌惮,从某种程度来说又冷血残忍。

而他声名鹤起的第一件事——

是在1993年帮派扩大与其他势力的摩擦间,带领一众敢死队携带检测心跳的烈性炸弹,身先士卒经历一场凄惨的血战后,逼迫对方就此低头并成功身退。

但就像英雄漫画里传奇人物的宿敌一样。

海曼布兰特也拥有一个与他纠缠不清的对手——刚40岁出头,年富力强的约翰史密斯。

虽然布里克瑟姆本地的警察势力非常糟糕,但约翰总能凭借来历不明的情报支持与高人一等的身手水平,将金鹿帮的交易搅成一团乱麻。

不过和漫画的结局不同。

现实中,势单力薄的个体总是难以笑到最后。

于是。

一个庞然大物!

就这样在十年之内诞生了。

无数人对此向往或忧愁,会因为其一个简单的决定辗转反侧。

但是。

当时间跳转到1999年,却发生一件令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转折点。

这是金鹿帮势力膨胀到最巅峰的一年。

就在他们准备沉淀消化一段时间的时候……

一封信,被突然寄到海曼布兰特的手上!

那是约翰寄来的挑战信。

他在信上说——

9月13日,也就是三天后的凌晨三点,他会在码头南边的沙滩上,等待海曼布兰特过来。

如果海曼赢过他,那从此之后,他不再过问金鹿帮任何事情;可如果他赢了,则希望金鹿帮就此解散。

很儿戏!

甚至让人啼笑皆非!

完全不对等的两个条件,让所有人都认为这不是正常智商的人类能写出来的东西。

但偏偏——

海曼布兰特答应了!

他在三天后独自出门,拒绝任何手下陪同,只拎着一把左轮手枪,哼唱着《Sweet Home Alabama》的曲调。

夜晚发生了什么无人得知。

只是在第二天凌晨,满身是血的海曼布兰特被人放在金鹿帮的据点门口。

经过等着一天一夜的抢救,海曼才总算恢复意识。

而他清醒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叫停手下对约翰的打击报复,并在病床上对所有干部微笑宣布——

【都看过来!兄弟们!听我说……从今天开始,就让金鹿帮的历史到此为止吧!大家欢呼!】

海曼从来都是这么一个任性的人。

他枉顾那些崛起时牺牲者的鲜血,罔顾那些将身家性命托付给他的手下,仅仅为了一个荒谬的赌约,让所有人的努力付之东流。

干部们愤怒地质问。

可海曼只是轻描淡写地拿出自己所有财富与人脉联系,以此为条件想要继续混帮派的人离开布里克瑟姆,并放弃金鹿帮的名号。

干部们答应了。

这种自立为王的好事他们当然不会错过。

于是从此之后……

布里克瑟姆终于再次恢复平和。

而约翰也凭借这个功劳牢牢占据布里克瑟姆警署一把手的位置,此后一直带薪摸鱼也没有被人顶替下去。

至于海曼……

他好像没有受到任何影响,住在自己最后剩下的老宅里,一边抚养儿子,一边出海捕鱼,闲暇时再去往偏僻海域潜水冒险。

再后来,只有一些生于此长于此的老渔民,退出帮派,重新捡起祖传的手艺,再一次组建了合作捕鱼的金鹿帮,并依旧聚合在海曼布兰特的周围。

再然后。

2007年。

因为年轻时经历,落下一身病根的海曼布兰特,平静地死在外出冒险的单人船上。

……

手腕上的时针滴答滴答转动。

约翰回过神,同样掏出一根香烟叼在嘴里,伸手去拿放在一旁的打火机。

“金姆,我需要你的帮助!”他喷云吐雾后认真说。

“帮助?”

约翰嘿嘿一笑。

“比如说火力支援什么的。”

金姆向他腰间携带的警用手枪撇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