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口供时,张超态度很好,供述细节上他自己记不清时,警方自然会根据现场情况对他进行提醒,所有审讯都是这么做的。谁承想他在杀人这件事上供认不讳,却在细节交代中耍花腔,故意说记不清了让警方提示他,等到庭审翻案后,检察院调取相关的审讯录像时,这审讯过程就成了警方无法辩驳的“诱供”证据。

他觉得张超从被捕那一刻,就给警方下了一个套。

检察官打量了一会儿这队沉默的警察,突然严肃地问:“你们说实话,张超被捕后,你们是否对他有过刑讯逼供?”

“没有,绝对没有!”大队长脱口而出。

其他警察也集体附和起来,这个问题上绝不能模棱两可。更何况,天地良心,他们真是冤枉,他们自问张超被捕后,认罪态度好,而且这案子性质上是激情犯罪,所以他们从未对他施加一些强迫审讯的手段,相反,在初步调查结束后,他们就把张超送入看守所,还给了他独立的单人监牢,后来虽说又提审过几次,但都是一些简单的细节核实,可以说,张超从被抓进来到最后庭审的几个月里,从未受到过任何虐待。现在整个社会和上级机关都质疑他们刑讯逼供,他们真是百口莫辩。

检察官脸上透着不置可否的表情,看着其他专案组成员,严肃地说:“对是否存在刑讯逼供,我们还会做进一步调查,目前看,诱供这点是确凿的,程序上违规了。”

警察们无法辩驳,检察官打发他们先出去,由专门人员单独对话。

一队人默默地起立,沮丧地挪步离开,到门口时,大队长突然转身面向诸多领导,大声道:“我发誓我们没有对张超刑讯逼供,可以安排他本人跟我们对质。我敢肯定张超涉案,这是他故意设的局,就算现在他翻案了,我也敢肯定他涉案!”

开完这个专案组的初步交流会,组长赵铁民回到了办公室,看着面前一堆资料,包括张超来回北京的机票、机场登机记录、北京的住宿记录、监控录像的人像识别鉴定报告、他在北京与客户会面的多方口供等,这一切都表明,张超在被害人的死亡时间段内,人在北京,没有任何的犯罪时间。

张超坚称,他没有杀人,之所以会提着装江阳尸体的箱子,是因为他3月2日上午回江市后,就去找了江阳。他和江阳都有那套房子的钥匙。他敲了门,没人应,于是他自己掏钥匙开了门。进门后,他看到地上摆着一个大箱子,打开箱子就发现了江阳的尸体。张超当时很害怕很紧张,他检查了房子,门锁没有明显损坏痕迹,窗户也是关着的,只有他和江阳有钥匙。加上最近他多次和江阳发生争吵,声称要把江阳赶走,就在前两天还打架惊动了派出所民警。因此,突然面对这样一个装着尸体的箱子,他担心匆忙报警后,警察很可能会怀疑是他杀的人。他从没遇到过这种情况,非常害怕,于是在房子里喝了许多酒,结果脑子更乱,才头脑发昏想到直接去抛尸。

可如果这就是真相,那他之前为什么要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