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雪亮的刀锋,偶尔反射在空中,好似闪电一般轻易能够劈开一切。刀身算不得长,若是人高马大的汉子握在手里怕是要嫌弃短小。但握在少年手里,却是再合适不过。
刀柄上细细缠绕着一圈儿象牙色的细棉布条,可如今已经变成了暗红色,至于染料是什么,不必说也猜的到。
这少年正是老熊岭上的马童初一,小米当做弟弟一般疼爱的哑巴男孩。
不过短短两月功夫,小米若是这会儿在跟前,一定大吃一惊。
原本木讷又沉默的初一,如今已经退去了那层温驯无害的模样,眼角眉梢浸透出来的冷厉,足以吓死几个胆小之人。
自从踏上草原的第一日,他就带人突袭了当初灭掉他们族群的仇家,顺利接管了仇家的牧民和一切牛羊帐篷辎重。乘着大胜之机,又剿灭兼并了周围的小部落。
这般如同蚂蚁一般,一点点吞噬,一点点壮大,如今他的部落已经有四百人口,青壮占了一半,老幼妇人占了一半。若是这般发展下去,只要再给他半年时间,他就能统一草原。成为整个草原的王,也就能够…
正这般想着,有人在帐篷外禀报了一声,就掀开帘子走了进来。
来人也是熟识的,当初带人找到老熊岭的高壮草原人,名字为达布,经历了这两月的血火洗礼,他也更是健壮凶悍了。
但这会儿他手里却端着托盘,托盘上有烤好的羊肉,一碗马奶酒,还有锋利的匕首。
“王,该用饭了!”
“放下吧,”初一收了手里的长刀,刚要拿起匕首割肉,想了想就走去帐篷角落的水盆里,把手洗的干干净净这才重新坐下分肉,大口吃喝。
“准备好了吗,随时出发。”
“王放心,都准备好了。这次夜袭,必定万无一失。”
达布单膝跪地,右手扶着腰侧的刀柄,眼里的杀气简直要满溢出来。
初一微微皱了眉头,迅速吃完托盘里的肉,这才说道,“记得,老弱妇孺不可多杀,待得将来统一草原,她们有大用处。小米说她有法子,帮助草原出产有用之物,换回物资。”
达布好似有些不以为然,但是想想住在老熊岭那半年,亲眼所见之事,又忍不住低了头,“是,王。”
初一伸手从怀里拿出一把黄杨木梳,慢慢梳理好散乱毛糙的鬓发。他的动作很轻柔,捏着木梳的手指越是极小心,生怕把木梳捏坏一般。
待得梳理完,他又把梳子好好塞到胸口位置,再向下拍拍腰上的牛皮带,那里装了各色的药瓶,还有飞刀,关键时候,救了他不只一两次了。
他这才站起身,握了刀柄,高声道,“出发!”
达布立刻挑起门帘吆喝起来,营地里立刻喧闹起来,很快一百多匹战马,载着一百多骑士,旋风一般冲了出去,杀向了无尽的夜空,无垠的草原…
妇人们重新抬着充当营门的牛车回归原位,末了继续忙碌起来。
没有人想着要趁机造反,夺了营地,亦或者搞些破坏。
一来,那留下的几十骑士长刀还在泛着冷光,二来她们也麻木了。
草原不比中原,动荡之极。
即便没有战争,小部落也随时会被大部落吞并,就是不吞并,她们每日里也是如此劳作,半点儿不得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