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歌尽桃花 靡宝 2895 字 3个月前

情敌之战,关键就在于圈地——

天亮的时候,我很不情愿地醒了过来。

若真的可以,我多想长睡不醒,脑袋埋在沙子里,逃避一切问题。我想萧暄在这点上肯定与我心有戚戚焉。

云香和桐儿没有我的忧愁,一是因为今天有场面恢弘气势干云的百万雄师大阅军,二是宋子敬终于回来了。

这么多事堆在一起,恐怕陆怀民也忙得没时间逼婚,萧暄可以偷得几日闲了。

桐儿她们见我没什么精神,硬是拉着我去城墙上看阅军。

滚滚沙场,艳阳高照,天高地阔,旷野风长。东齐男儿血气方刚,铠精剑锐,豪迈勇猛,气吞山河。

这是我第二次看阅军,也是第二次看到萧暄乌甲红袍,高头大马,背后飘扬着鲜艳帅旗,将他衬托得丰神俊秀,气宇轩昂。碧血黄沙连陌天,旌旗卷尘烟,英雄男儿豪气万丈。

我一夜没睡好,风一吹就头痛。想必萧暄也好不到哪里去,只是头盔遮住了他的黑眼圈。人前他依旧威风凛凛挺拔于马上,而我则不得不躲在角落里避免被熟人问话。

就这么一躲,竟然让我听到几个女人在八卦。

“听说燕王要娶陆家小姐了。”

“是吗?这事不是没定吗?”

“王爷又不是傻子,这多好的买卖啊!”

我笑,谁都知道这是一桩好买卖。萧暄卖身陆家,换取问鼎天下的筹码。当年刘秀对阴丽华多好,还不是照样娶了郭圣通。

当然,萧暄不娶陆颖之未必就赢不了这场仗,不过多花十几二十年罢了。到时候英雄见白头,换成他的儿子继续打江山。而且他的儿子未必是我的儿子,我才舍不得让自家孩子刀枪里讨生活呢。

我望着城下密集如云的士兵,兵器铠甲折射阳光发出鳞片般的白光来,那股雄发之劲直逼云霄。我和他的儿女之情在这面前显得那么渺小而脆弱。

我曾同萧暄说,你要不争这天下,就偏安在西遥城,也活不过十年。我那个时候不想萧暄死,现在更是不想。

“可是我听说……”我听到那个女人提到了我的名字。

她的同伴在笑,“得了,若是喜欢,早就收了,怎么会这么不清不楚地拖着。不过是一个江湖女子,哪里比得上陆家小姐呢?”

“说得也是。啊,那可不正是陆家小姐?”

我一听,随着众人目光望过去。

远处沙场上,一个火红的身影,依稀可见是个英姿飒爽的少女骑着高头大马来到陆怀民跟前,然后轻盈矫健地翻身下马行礼。

“果真是陆小姐呢。”

“到底是簪璎世家的豪门闺秀。说是她还训练了一支女儿军。”

“哦?女人也打仗?”

“好像是负责后勤运输什么的,总之是巾帼不让须眉呢!”

“王爷可真是好福气。”

我转过身去,悄悄离开了人群。

云香连影子都不见了,八成找宋子敬去了。女大真是不中留,宋子敬冲她温柔地笑笑,她的魂就没有了。

鸣玉公子固然好,满腹珠玑儒雅英俊风度翩翩,可宋子敬清高得犹如天边的一朵云,从来不肯为谁停留下来。

那么不切实际。我看她注定了要伤心的。

自己的小院子很静,我适应了刚才热闹的耳朵里还余留着一片轰隆声,在大脑里不停地回响。上帝造人时偷工减料,没有给耳朵安上一个开关,于是人类凭空多出来许多烦恼。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面临把握不住的爱情的女子都会有这样的感受,浓得化不开的苦涩和悲哀在心里酝酿,再由心脏通过血液把这感受输送到身体的每个角落里。

“小华。”宋子敬的声音。

他怎么来了?

“你一个人?”宋子敬走进来,风尘仆仆。

我笑了一下,“外面太闹了。你这一路顺利吗?”

“挺好的。”宋子敬说,“青娘已经回到了朱山王身边。”

“那真好。”我诚心道。

有情人终成眷属,真好。人家朱山王也是明言了只愿意要她一个的。

宋子敬背着手走过来,看了我半晌,说:“我听说你和王爷谈过话,不欢而散。”

我扑哧一声笑了笑,很勉强,很苦涩。

“先生很八卦啊。”

宋子敬的眼神,温柔里带着怜悯和疼惜,十分温暖,却让我有点无法适从。

“小华,王爷他,是做大事的人。”

我心里一片凉,“我很明白你的意思。握六合而制宇内,执扑敲而鞭笞天下,多娶几个老婆根本不在话下。我的苦恼本来就应该只是我的,他都是被我拖累的。”

“你别说气话,我也不是来教育你的。”宋子敬说,“男女之事,没有对错,只讲情愿。你不情愿,谁都不能把你怎么样。”

“是啊,我不情愿,他要顾及我,又要顾全大局,弄得他也很苦恼。归根结底,是我太不知趣,不知道容忍退让。”

“没人叫你忍让。”宋子敬说,“王爷娶你为正妃,我是支持的。”

我嗤笑,“拜托,陆大爷会舍得他那宝贝女儿做妾吗?再说我也不傻。我什么身份,陆小姐什么身份。妾大一头压着我,我这正妃算什么?再说了,我压根儿就不想有别的女人插进来。”

“你……”宋子敬愣了愣,“也是,女子总会这么想,只愿夫君只有自己一个人。可是,王爷他不是普通人,他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