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章 好命,嫁了个好人家

农门娇长媳 月荼 1150 字 2个月前

“我也要去!”他不想跟娘待在一起,想跟大姐待在一起。而且,他也想去看看他的小外甥。昨天他瞧了,他小外甥可好看了,就像一只小猴子。

“去吧!去吧!正好去陪你们姐姐说说话!”刘氏把女儿和儿子往前推了推。

“刘婶子……”王小花和王石头叫了刘氏一声,便朝他们大姐住的屋子跑去。

不是说带孩子来认人的吗?如今又让孩子去菊香屋里了。她倒是不讨厌石头和小花,每次看到这俩孩子瘦得那样也十分心疼,她就是看不惯这李氏。李氏当初让他们家分家才把菊香嫁给大郎的事儿,一直是她心里的一个结。而且,这李氏近来做得事儿,越发的没皮没脸让人不喜。

李氏先进了堂屋,给卫谚打了招呼,把卫谚夸了一顿后,便去了厨房帮着刘氏做饭。

“哟……初柳快起来,你现在可是举人夫人了,哪儿能让你烧火啊!”李氏一进厨房看见坐在灶前烧火的凌霄,便忙上前说道。

“来、婶子来烧火,你快去厅里喝茶吃点心。”李氏说着便要去拿凌霄手里的火钳。

这李氏知道,这林家能有如今的优渥生活,可都离不开这林初柳呢!她现在自然得对她客气着点儿。

是她以前看走了眼,林家要娶菊香的时候拿了林初柳说事儿,跟亲家的关系搞得有点儿僵。若是她当初爽快的把菊香嫁过来,不把关系闹得那么僵,这亲家说不准儿还能带着她一起过好日子呢!

她以前总觉得二十两银子很多了,这女儿嫁过来,她就权当是卖过来了!日后不来往了,也没啥关系,反正这林家也穷。可是哪里晓得,这林家很快便发了家。在如今的林家人眼里,这二十两银子,根本就不值一提,她也舍不得不跟着林家来往。

凌霄看了她娘一眼,只见她娘给了她一个,‘让她烧的眼神’,于是,她便直接把火钳给了李氏。

李氏坐在灶前往灶堂里添着火道:“初柳啊!你可真是嫁了个好人家呢!你那相公,那可是一顶一的好呢!”她说着,还冲凌霄竖起了个大拇子。

要说着林初柳也是好命,嫁这穷书生还中了举,她听人说,这举人就可以当官儿了呢!日后,这林初柳可就是官太太了!

凌霄皮笑肉不笑的扯了扯嘴角道:“婶子过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