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我会采访一名目击者,由她讲解事情的全部经过……”
一个黑人大妈出现在镜头里,对着镜头说道:“哦上帝,当时所有人都吓坏了。具体情况我们也不是很清楚,只看到地上的四个人持枪包围一个华人,那人看上去很强壮,长得很帅。”
记者问道:“是他开的枪吗?”
黑人大妈摇头道:“不是,他只是一个倒霉的路人,不小心被可恶的帮派分子盯上,他身上连把枪都没有,根本就不可能杀人。”
“那他为什么要逃?还开走劫匪的车?”显然记者也不是完全不知情,连程龙开走布莱克的福克斯都知道。
“我想他可能是被吓着了,想要离开这个恐怖的地方。”
一名白人大叔乱入镜头,替程龙做辩解。
程龙没有摸枪,很多人都看的清清楚楚,这点绝不会有错,而且华人在自由国度,那是出了名的不爱惹事,他们只会被爱惹事的人盯上。
警察见到华人和黑人,完全是两种态度。
“那他应该留在现场,等待警察调查,现在他开走死者的车,即便没有杀人,那也是在盗窃……”
记者一句话,就把白人大叔怼的哑口无言。
程龙没杀人是没错,可是把人车开走了,行为确实有些迷。
就在这时,隔壁同行的助手,忽然大声喊了起来。
“安德鲁,刚刚收到消息,警方已经在典当行发现了那俩福克斯,我们的直升机已经赶过去了。”
……
典当行。
暗中与黑帮勾结的当铺伙计麦克斯,正坐在椅子上低头看书。
忽地——
他感觉后颈一凉,扭头望去,只见刚刚来当铺当了一根金条的程龙,好似鬼魅般的出现在身后,露出阴沉沉的冷笑。
“先生,这里是私人重地,请你出去。”
强忍着内心的恐惧,麦克斯起身呵斥道。
咔啦!
程龙二话不说,便扭断了麦克斯的脖子。
自己前脚当了一根金条,后脚就有帮派分子追来,可见这种事,麦克斯没少干,早已经和帮派分子达成默契。
他现在总算明白,为什么这家典当行的价格会那么公道。
原来送出去的钱,回头就会有人送回来。
虽然程龙不知道麦克斯能回收几成,可就算只有一两成,那也是大赚特赚。
杀死这种人渣,不知道能挽救多少人的性命。
要知道,来典当行当东西的人,基本都是出现困难,急需用钱的走投无路之人,这些人当掉值钱金银珠宝、或者传家古董之后,出门钱就被抢了,哪怕劫匪没杀他们,他们也会因为各种原因失去活下去的信心。
麦克斯真的害人不浅。
“精血不能浪费。”
程龙暗中用精神念力挤爆背后的监控器,跟着便取出嗜血珠,吸干了麦克斯的一身精血。
随后,取出垃圾袋打包干尸。
然而就在他打包好干尸纳入收尸专用的储物格,顺手牵羊拿回自己当出的金条时,门外忽然闯进来两名持枪警察。
“嘿,你已经被包围了,举起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