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远处的帐篷,起身向着那边走去,人群里,大家都在有说有笑。
小丫头吉玛跑了过来,她看到我要走,寸步不离的,在背后紧紧的抓着我的衣服。
我回头看了一眼这个小可爱,索性也没有理会她。
吉玛来了,克尼根也跑了过来。
哈林姆在保养我们的枪,这小子已经学会枪械的组装和维修,甚至已经学会了狙击步枪的精准校正。
见我起身走向帐篷,哈林姆躲在飞机上,犹豫了一下,把我们的狙击枪包上防水布,推到座位底下,随后拿起查克多的AK步枪,也从飞机里跳了下来。
“嘿,小子,你要去哪?”
查克多在飞机里大叫。
哈林姆头也不回的竖着中指说道:“去跟团长,你自己修飞机吧!”
哈林姆说着,跟着克尼根一起,两个人一左一右,跟我走向了远处的帐篷。
这里提一个问题。
你们说一个人,经历了大起大落之后,要用多久才能彻底改变呢?
我不知道这种事的具体时间,但是当我再次看到比尔斯博士的时候,我差点惊掉了下巴。
当我在帐篷区找到比尔斯的时候,那个曾经风光无限的医学博士,生物学家,科学达人,他竟然在和营地里的几个老人在种菜。
他们种的,是比尔斯亲手改良过的菜苗,希望能够因此提高产量,解决大家温饱的问题。
当初一身西装的比尔斯,此时穿着衬衫和短裤,穿着拖鞋,戴着草帽,看起来就像个农夫。
见到我们装备整齐的过来,这老家伙还在草地里对我笑了笑。
在比尔斯的身边,有两个黑人小子端着步枪,看来在看管比尔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