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的,前面的跑快点,追上他,干掉他,为了尼尔森教官,冲啊!”
后面的黑人叛军们大喊大叫。
手电筒照射出的光亮,在漆黑的地道里,就像光幕一样!
奔跑在漆黑的地道中,听着后面黑人叛军们的喊话,我真是被气得牙根直痒痒。
妈的,这群该死的家伙,他们真是找死!
老子是名狙击手,不是突击手!
如果此时我有一把12.7毫米口径的狙击枪,在一千五百米之外,我就能杀光他们!
“这群混蛋,垃圾,你们在笑话谁?”
“找死是吧,老子还不跑了呢!”
一路气喘吁吁地向前狂奔,听着后面的喊叫声,我干脆站住了脚步。
我所选的这条通道,它好像有点深。
我根本不知道地道的出口在哪,只感觉前面是无尽的黑暗。
后方的叛军们追得越来越紧了,这些该死的家伙,他们为了能够跟着尼尔森去法国,如今简直已经开始和我拼命了!
这样跑下去不行……
我心里想着,回头看向身后。
此时后方手电筒的光亮,距离我也就三四十米远,我必须干掉那个拿手电的人!
“但愿老天保佑,可千万别让我死在地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