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观众,审判长、审判员,所有人都在看着顾晨。

顾晨开口道:“孙宇轩平日里是一个吃苦耐劳的人,经常在公司加班,就为了多赚一点钱,不管是邻居,还是同事,都说他的人品很好,孙宇轩还因为成功帮忙抓捕抢劫犯,获得了市里发的见义勇为奖。”

“这样的一个人,却被逼上了绝路。”

“为什么?刘婷你觉得你的判决是对的吗?”

“你的判决从法律上来讲,严格来说并没有什么问题。”

“因为法律里面没有规定了具体的离婚案,根据不同的情况要怎么划分财产。”

“这一部分权利,是自由裁量权。”

“而你用自由裁量权,做出了完全不公平的判决!”

顾晨也看过刘婷以前的所有判决。

刘婷是一名审判长,对法律还是很精通的。

也不是每一个审判长都和李永霞一样,会去收取贿赂什么,更不会做出来各种违规的案子。

这样一旦被举报,是会被重罚的。

刘婷判孙宇轩这个案子...

法律上,的确是找不到什么问题的。

但是很明显,这么不合理的判决,法律上为什么找不到问题?

在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有几个原则。

要么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只要达成一致,不违反法律规定,那夫妻双方的财产爱怎么分割就怎么分割。

要么就是法院来判。

财产分割的原则如下: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

在传统的家庭模式当中,女方在家庭生活中承担了更多的家务劳动和子女抚养责任,而且在社会经济地位上相对较弱,所以法律规定上是有这一条原则的。

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四、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

然后还会进行特殊财产的分割。

比如房产、股票、股权、保险、知识产权权益等。

这些都是法律规定。

但是现实生活当中,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原因有很多种。

并且双方的财产也很复杂,还有现实生活当中的诸多因素,加起来都很复杂。

法律难以对不同的情况进行界定,并且做出法律条文解释。

对于财产分割比例上,法律规定了一些基本原则,比如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等。

可是具体是怎么划分财产的,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

这个时候就要用到——自由裁量权。

法官可以根据案件的情况进行裁量。

法官还可以根据过错程度来决定财产的划分。

而这个案子里面...

刘婷最后这么判决的原因很简单。

双方的婚后财产,全部归王茹。

因为王茹也是这个家的一份子,而且王茹没有劳动能力,加上王茹平时也承担了家务劳动,还可以抚养孩子。

尽管王茹现在还没小孩,可是王茹在法庭上说自己已经在备孕了,每天都很辛苦。

刘婷认为,王宇轩平时上交的工资,刘婷有很大一部分也用在了家庭里面,用在自己的身上比较少。

说白了就是...王茹可以生孩子,还要做家务,打扫家务,洗衣、做饭、和全职保姆一样。

就算王茹现在没生孩子,可备孕不也是一样很辛苦吗?

难道备孕的辛苦就应该看不到吗?

虽然有监控录像...

可监控录像也不可能监控到家庭的每一个角落。

难道王茹平时在家庭里面就什么都没有做吗?

在刘婷看来,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而且这部分的监控录像,也不能证明王茹平时不做家务,不承担家务劳动,不做饭,不洗碗,不拖地...

而且平时家里的物业费、水电等等费用,都是王茹缴纳的费用。

所以婚后财产全部都给了王茹。

甚至孙宇轩还要对王茹进行补偿。

至于孙宇轩的婚前财产呢?

孙宇轩和王茹在结婚之后,因为对王茹特别宠爱。

在王茹的多次索要之下,孙宇轩就把房子和车子的名字都过户给了王茹。

结果刘婷就自然而然的把孙宇轩的房子和车子,全部都算作了赠与。

哪怕王茹婚后出轨了,出轨的原因...

按照王茹的说法,她出轨的原因是因为孙宇轩不关心她,平时都在外面加班工作,甚至家暴她,骂她。

哪怕有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可是刘婷认为——

王茹只是犯了一个女人都会犯的错误而已。

而且王茹犯错误,难道孙宇轩就没有犯错吗?

孙宇轩做的就都是对的吗?

孙宇轩没有一点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