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就是乱党的血迹?”宋云矜意味深长地看着宋汝臣,忽然间朝他身上用力刮了一下,她的手指过处,便出现一道鲜红的痕迹。
宋汝臣大惊,想要避开,却被余程风一把扣住。
他本以为自己是巡警队长,力道和身手都比常人要好,余程风这种养尊处优的人,更是个草包架子,不足为惧。
哪曾想他被余程风控制着,挣扎了好几下都没有脱身,只能任由着宋云矜的手,在他的身上接连着刮了好几下,直把他的衬衫都涂红了,这才甩着手道:“好了,你身上的血迹比我们还要多了,你现在也是乱党的同伙!”
宋汝臣连同众巡捕看着红色的衬衫,顿时懵了。
有人忍不住凑过来,拉起衬衫仔细翻看,又闻了闻,这才小心翼翼开口:“冉小姐,这……这红彤彤的,还带着香味,是什么东西?”
宋云矜摊开手,将手中的东西展示给众人看。
却见她细嫩洁白的手心,放着一根大约手指长的圆管,顶部露出一截红艳艳的膏体。
兰贝尔看到此物,脱口便道:“这是口红!”
“兰贝尔先生慧眼,它名为口红,也就是华夏女子常用的口脂,这是我法兰西的朋友送给我的礼物。”宋云矜将口红伸到兰贝尔面前。
兰贝尔定睛一看:“没错,的确是口红,这个牌子在法兰西的名声很响。”
“它也是鲜红的。”宋云矜说着,拿起口红随手在余程风的身上划了一下,一道鲜红的痕迹,便印在了他的衬衫上。
宋云矜朝宋汝臣漠然开口:“把口红当血迹,宋队长的能力,我算是见识了。”
宋汝臣却不罢休:“这么贵的东西,拿来这么糟蹋?冉小姐,你当我是傻子么?”
“你不是傻,你是穷。”宋云矜嘲笑地看着他,“不是所有人,都把漂洋过海的洋货当宝贝,这玩意儿在我家里一大堆,随地扔。”
说着,她随手又在余程风的衣服上画了几道,那鲜艳的红色,刺得宋汝臣眼睛发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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