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哪!终于要收完了。”王虎望着眼前为数不多的半夏,不禁感叹道。
多年未曾下过田的王虎,对收割庄稼这件事显然提不起兴趣,他更喜欢在铺子里做跑堂的工作。
而其他几人却非常喜欢这个小山村,这里的村民不仅热情好客,而且心地善良,甚至有两个大叔开玩笑说要给孙浩阳和小川说媒。
然而,两人深知自己的奴籍身份,清白人家的姑娘定然不愿意嫁,所以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
“看把这孩子乐的,难道你不觉得竹溪村的空气很清新吗?我可太喜欢这儿了!只可惜明天就要回镇上了。”性格豪爽的姚婶子,擦了擦脸上的汗水,笑着看向王虎。
“是啊!在竹溪村待了这么久,我真的有点舍不得回去了。”
邵婶子是真心喜欢竹溪村这个地方。对于她们这些下人来说,这辈子没有太多的奢望,只希望能吃饱穿暖,不被主家打骂就心满意足了。
她十分羡慕宋家夫妇的生活,虽然同样是下人,但他们可以留在村中,像普通村民一样过着自己的小日子。
唯一的儿子,也被东家带去镇上,准备培养成掌柜,将来好管理铺子。
“两位婶子,那是你们不招蚊子,你看看我这身上,没有一块好地方了。”说着,王虎挽起袖子,让大家看个清楚。
只见他的胳膊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红包,大小不一,有的地方已经肿了起来,看上去痒得要命。
“啊!怎么会这么严重?”孙浩阳也吓了一跳,“你这简直就是一条花臂啊!”
尽管他身上也有被蚊子叮咬的地方,但远没有王虎这般严重。
之前他还以为对方是在开玩笑,直到亲眼目睹那惨不忍睹的手臂,这才知道自己误会了。
听到这边的响动,宋叔踱步而来,当他望见王虎胳膊上那密密麻麻的红包时,满脸写着不可思议,他难以置信竟然有人如此招蚊虫。
“小伙子,被蚊子叮成这样,咋不吭一声呢!”宋叔猫腰在田埂上拽下一株其貌不扬的植物,二话不说就往王虎的胳膊上涂抹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