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起来,抬起头,望着下方的人,难掩心中的兴奋:“我不是什么混蛋,我是......苟旦.....”
时间停顿。
空间静止。
呼吸和风声,成了此刻最大的噪音。
底下,那个带头的青年,突然从阴影当中走到了明亮的地方。
周大福店内照射出来的灯光打在他那张充满故事略显沧桑的脸上,我们四目相对,犹如星球碰撞。
轰地一声。
时间碎裂,空间爆炸,青年跟疯了一般,流着泪,跳着,跑着,吼叫着,跟我拥抱在一起。
“吗的!你真的还活着!”
“苟旦,你他吗的还活着!”
“你这个混蛋,为什么不来信儿!”
青年搂着我的脸,灯光下,我也看清楚了他的脸。
他长相儒雅,但却有一种饱经风霜的感觉,嫩白的脸上还有些许伤疤,留着一个成熟的寸头,面孔之中跟我一样,透露着一股少年气。
“该死的,你把老子忘了?”
“你记不清老子是谁了?”
青年继续摇晃着我的脑袋,似乎要把我脑袋里混杂的记忆给摇匀了。
青年的样貌,触动着我脑袋里最深层次的记忆。
一年前的那个夜晚,那是我跟他的第一次相遇。
他站在别墅门内,我站在别墅门外,他好奇地望着我,我羡慕地望着他。
他恨我,为什么要搅乱他完美的家庭。
我恨他,为什么要夺走本该属于我的一切。
“沈......念?”
终于,我的嘴里说出了这个如同碎片一样的名字。
沈念的变化,超出了我的认知。
他现在长得好像陈冠希演的《狗咬狗》里面的那个柬埔寨杀手。
脸上的轮廓充满了攻击性。
原来这一年,不只是我从少年变成了男人。
沈念也从少年变成了男人。
“你记得我!你特么记得我了,苟旦?”
“我们是兄弟,兄弟啊!”
沈念无比激动地抱着我,他的眼里流着泪。
我们是兄弟,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