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7 认贼作父

混蛋 陈正义 1226 字 3个月前

林啸还兼着司仪的活儿,拿着话筒在嘈杂的人群当中穿梭。

我跟樊哈站在一起,我高他矮,我瘦他胖,我明他暗,我光明磊落,他居心叵测,怎么看,都不像一对父子。

我的父亲早就死了。

死在了敌人的枪口之下。

当当当——

音响传来了《婚礼进行曲》的声音,所有人都入席了,穿格子领带的坐在一堆,穿灰色领带的坐在一堆,穿蓝色领带的坐在一堆,都互相看着。

烟食楼的门口,冷霜穿着一袭白色的婚纱,提着婚纱裙,戴着头纱,踏着红色地毯,缓慢地朝我们走来。

她的皮肤白如雪,她的气质冷如霜,在冬天里,就像一只落入凡尘的白雪精灵,屏蔽着世间的一切罪恶,不仁不义之徒,不忠不孝之徒,败坏纲常之徒,都无法正视这个勇敢善良的姑娘。

她身上的光辉,比杀毒剂还要迅猛,灭杀着,那些在阴暗角落里滋生的罪恶。

“真羡慕你啊,沈墨。”

站在我身旁的樊哈,震惊地看着门口走来的纯洁漂亮姑娘,也不由得发出叹息。

“干爹,我的,就是你的,你不用羡慕我。”

他说什么,我就答什么。

毫无真心,毫无诚意。

当冷霜走在红色地毯的中央,外面的冷风,挂着她头上那轻柔的头纱,精致的面孔在我眼前若隐若现。

我看不清,这位穿婚纱的姑娘,纠结是谁?

或者说,我希望是谁?

自从我从蓉城离开以后,世间所有美好的事物,仿佛都跟我无关,我的心里一心只想着复仇,复仇,复仇!

耳边的《婚礼进行曲》也变成了复仇的号角声。

我的西装破开,我的身体异变,我成了一头雄壮的狮子,挥舞着爪牙,怒吼着颤音。

心的深处,传来我真正的名字。

这个名字,不叫沈墨,不叫苟旦。

叫做——辛巴......

“冷霜!你再敢往前走一步!”

“我今天就死在这儿!”

意料之中的不速之客,终于赶来。

一个拄着拐杖,性格执拗的老人,走了进来。

所有人都带着敌意看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