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 肉麻的诗

混蛋 陈正义 1342 字 3个月前

靠!

梅姐还真说得出啊。

我有盯向沈临风。

“爹,你们有钱男人找女人,不都是找门当户对的吗?”

“你看网上那么多富老头找网红,最后都是人财两空嘛,女人的眼里只有钱嘛,你说对吗?”

沈临风白了我一眼,他对我的忍耐似乎到了极限。

但碍于梅姐,依旧在默默忍耐着。

“门当户对,那是指年轻人结婚的时候,我都到中年了,对这些不太看重了。”

“再说了,就算被骗,那也是被我喜欢的人骗,我乐意......”

看不出啊?

沈临风这家伙还是个恋爱脑?

这二人,真是绝了。

“苟旦,既然你今天也在,那我有件事要跟你说一下。”

突然,沈临风看向了我。

“我打算,把你名正言顺地归在我的名下,让你成为我的儿子!”

我听后,愣住了。

啥意思?

“老狗那边,要多少钱,都可以,只要他愿意放弃抚养权,你可以跟我上在同一张户口本上,算是彻彻底底成为一家人了吧。”

沈临风......还真拿我当儿子了?

我上了他的户口本,那就有继承权了吧?

那他也算是完全信任我了?

“恭喜啊,苟旦!”

“你应该期盼很久了吧!”

梅姐也替我感到开心,毕竟突然之间有这么个有钱的爹,谁都会开心。

但我的心里却开心不起来。

我还真宁愿当老狗的儿子,虽然老狗也是个人渣,但他至少不会害别人。

跟沈临风比起来,简直就是个大圣人了。

“怎么?你不高兴吗?”

沈临风朝我发问。

我连忙笑了起来。

“没有爹,我只是有些激动,您终于肯承认我了。”

“只是,我的养父养了我十多年,突然把户口移到你这边,万一他死活不同意咋办?”

沈临风笑了笑,他可是有钞能力的人。

“没关系,我们做完亲子鉴定,走法律程序就好。”

【作者题外话】:删了不少情节,看到这里的老读者心里应该都懂得,我写得比较现实,且看且珍惜,喜欢我的风格的话,就多投点银票,金票,多多支持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