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再多,这件事我也不参与了。”温长明道。

电话里那人听的愣了下,随后疑惑的道:“长明,你这是搞什么?送上门的钱都不要?”

“我老家那边有个大项目要投资,已经答应给那边做担保了,所以只能舍弃一方。”温长明随口胡诌了个理由,犹豫了下,但看在两人的关系不错,还是提醒道:“要不然你也别担保了,跟我一块去老家那边吧,可能赚的少点,但比较稳当。”

“你扯什么呢,这边的钱是不需要我们出一分力就能拿到钱的,干嘛跑去别的地方吃苦受累。我说你是不是发烧烧糊涂了,分不清轻重缓急?”

温长明如果把宋律师的调查结果拿出来,自然是可以轻松说服对方的,但他不可能这样做。

理由很简单,断人财路,无异于杀人父母。

那几个人跨国诈骗,如果温长明独自把这事给搅黄了,肯定要被记恨上。

这个时代,杀人并不稀奇,尤其这种收益接近十个亿的。

为了一万块钱,就有很多人愿意单枪匹马杀人全家,更何况十个亿?

温长明是个商人,不想惹祸上身。

他只能道:“毕竟是我老家,祖上欠了不少人情,不能不还。这笔钱,就当我没福气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