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拘留所里,杨瑞喜坐在椅子上,身体和脑袋不停摇晃。
“老账新账全得捣鼓捣鼓,翻腾翻腾,我就小心眼儿了,还是他对不起我。”
2013年7月。
杨瑞喜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赔偿6名被害人家属17万余元。
法庭上,杨瑞喜直视被害方,眼神中没有丝毫愧意。
“杨瑞喜,你害了我的儿,你缺德呀你!”
老太太站起身来,声嘶力竭喊道。
法官厉声要求杨瑞喜直视审判席,两边法警拽着杨瑞喜的身子。
可杨瑞喜还是梗着脖子,盯着原告席。
瞬间,这挑衅般的眼神点燃了蓄积已久的愤怒和悲痛。
坐在后排的一名男家属也起身大骂,原告席上哭声一片。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杨瑞喜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6人死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杨瑞喜承认全部指控,他说话声音洪亮,回答问题语速很快。
“你杀了这么多人,现在有什么想法。”
公诉人问。
“咳,没有什么想法。
我觉得不公平,我就找一个平衡,现在平衡了。”
杨瑞喜说,自己强烈的想法出现在杀人前半个月。
“你对这几个人都恨吗?”
“那是,恨之入骨。
我都想杀……他们把我欺负的没有活路了,我要下地狱,就要拽一帮人一块儿下地狱。”
法庭上,辩护人问杨瑞喜的大哥是否有精神病史,杨瑞喜说有。
“不过他也没杀人呐。”
说完,杨瑞喜冷笑了一声。
2015年12月3日。
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北京二中院将杨瑞喜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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